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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星巴克被禁足全港商場 男子申放寬禁足條件獲批

政事

涉破壞星巴克被禁足全港商場 男子申放寬禁足條件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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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星巴克被禁足全港商場 男子申放寬禁足條件獲批

2020年01月24日 12:28 最後更新:12:47

他被指疑以腳踢Starbucks的貨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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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聖誕節翌日,疑以腳踢美心旗下Starbucks咖啡店的貨架的20歲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法庭早前下令除其住所附近的日出康城地下範圍外,不得踏足任何商場,成反修例風波中首次有被告遭禁足全港所有商場。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要求放寬保釋條件,裁判官明言「好多時某啲店舖會成為目標」,需從中取得平衡,最終被告轉乘交通工具、與律師會面、出席社交或家庭聚會等場合獲豁免。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

被告王焯彥(紅衣)。

被告王焯彥(紅衣)。

控方甫開庭即申請押後案件,以待律政司進一步指示。辯方陳律師稱商場定義非常廣闊,故冀改以僅禁足涉案商場。惟主任裁判官指某些店舖容易成為目標,法庭需從中取得平衡,故問辯方能否有其他建議。陳律師問及「個啲店舖好多大型發展商商場都有,會唔會考慮只禁足大型商場?」,強調如被告違反命令,需自行承受風險。羅官最終拒絕其建議,僅批准除轉乘交通工具、與律師會面、出席社交或家庭聚會,可進入商場。

20歲男被告王焯彥,報稱同時任職售貨員、健身教練、水喉匠、裝修工人及廣告工程等。水王被控於去年12月26日,在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朗豪坊4樓2號鋪「星巴克咖啡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星巴克咖啡店」的財產,即杯及貨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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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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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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