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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口之家感染實錄 只有一個小孩子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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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口之家感染實錄 只有一個小孩子無事

2020年01月26日 18:01 最後更新:18:14

武漢新型冠狀病毒在家庭成員之間傳播的問題,受到關注。深圳7口之家,6人感染新型肺炎,其感染過程曝光,從中可了解病毒的傳播情況。

港大微生物系教授袁國勇等人本周五(1月24日)在權威醫學期刊《刺針》發表最新研究論文,描述新型冠狀病毒在深圳的一個7口之家中的6位家庭成員中,存在人傳人和跨城市傳播。研究人員在該家庭最近去過武漢的6人中,在5人身體中發現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同時在另一個留在深圳並未同行的家庭成員中也發現了同樣的病毒。

重要的是,這家人一名同行去了武漢、感染2019-nCoV病毒的孩子並未發病,即未表現出臨床症狀,這名病毒攜帶者可能在不知道自己被感染狀態的情況下在社區內傳播疾病。這個家庭只有另一個同行去了武漢的孩子未被感染。

這個家庭染病的情況是這樣的。這個家庭6人去了武漢,研究人員發現,這個家庭中第一名患者是一名65歲的女性,她在去年12月29日在武漢一家醫院探望了一名1歲的高熱性肺炎親屬後,她在5天後出現症狀。估計她是在那家武漢醫院探病時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這位65歲的女性一行人回到深圳家中之後,在今年1月10日被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收治入院,她66歲的丈夫也同時感染新型肺炎發病並同時入院。

在武漢期間,這家人沒有去過食品市場或與動物接觸。研究者認為,該家庭感染最有可能的原因是,這名65歲的婦女在武漢的醫院探望1歲的親屬時感染了2019-nCoV,然後在7天的武漢旅行中將其傳播給了其他3名家庭成員(女兒、女婿及一個孫子),並在飛回深圳後,傳播給了另外一位63歲女家庭成員。

1月11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對另外4名家庭成員進行了檢測——女兒(37歲)和女婿(36歲)在1月1至2日首次出現症狀,已經持續了9至10天。巧合的是,他們的首發症狀是腹瀉,而沙士病毒感染者中也有十分之一的人有同樣症狀。

他們的兩個孩子並無症狀,但原來其中一個孩子檢測結果呈陽性,即是已感染病毒但沒有發病,而另一個同行孩子卻沒有感染。需要指出的是,當年沙士患者沒有明顯症狀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另一個同行的孩子未被感染,其母親表示,在武漢停留的大部分時間內,該孩子都戴著口罩。

這個家庭的第7位家庭成員,即另一個63歲的婆婆,她沒有去過武漢,但幾名家庭成員在返回深圳後,與她待在一起,隨後她也感到身體不適,並因持續症狀而於2020年1月15日入院,證實染病。目前,當地衛生部門仍在對該家庭進行進一步的接觸追蹤。

研究指出,武漢新冠病毒在流行病學,臨床,實驗室和放射學等方面,均顯示出與沙士患者相似。武漢肺炎的潛伏期症狀類似於沙士。如果算上這5位前往武漢後出現家庭爆發的患者,新型肺炎2019-nCoV在家庭傳播的攻擊率很高,所以研究們強調,「在該疫情的早期階段就需要採取嚴格的防控措施。」

同時《刺針》發表的另一項由武漢研究者做的研究表明,首批41例2019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病例和沙士之間存在部分相似症狀,患者於年12月16日至今年1月2日期間在武漢市入院。

與沙士一樣,大多數感染者為健康人士,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病例合併慢性疾病,例如糖尿病(20%,8例),高血壓(15%,6例)和心血管疾病(15%,6例)。

相似的,2019-nCoV感染患者也表現出較多臨床症狀。入院的所有患者均患有肺炎,大多數患者臨床表現有發熱(98%,40例),咳嗽(76%,31例)和疲勞(44%,18例)。超過一半的患者還出現呼吸困難(55%,22例),但頭痛(8%,3例)和腹瀉(3%,1例)少見。

這個研究的作者、中國醫學科學院病原生物學研究所任麗麗博士解釋說:「目前還很難準確掌握與這種新型病毒相關的死亡率,因為往往在疫情流行的初始階段,更容易關注到那些危重病例,而可能忽略了較輕或無症狀的病例。」




毛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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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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