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特點,餐飲是此輪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環。
1月28日,筆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該局組織食品、疾病防控方面的專家編寫了《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從食品原材料、從業人員要求、操作規範、場所清潔消毒、人員聚集聚餐管控等方面進行了科學指引。
據介紹,《指引》自1月28日起正式對社會發佈,要求廣東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該《指引》內容共十六條,強調抓好「五必」:食材進貨「必查」,從業人員「必檢」,清潔消毒「必做」,人員聚集「必控」,操作規範「必行」。
《指引》明確,各餐飲服務單位禁止經營、貯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不得採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對肉及肉製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嚴禁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製品。
針對餐飲從業人員,《指引》要求,所有在崗員工應配戴口罩上崗,且按規定及時更換口罩。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每天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必要時每餐前檢查),做好記錄和建檔工作,發現有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癥狀、呼吸道感染的在崗員工,應立即停止其工作並督促其及時就診,在醫院確診為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崗。
同時,暫停從武漢來的工作人員工作,並協助將其送至所住(在)社區工作站做好信息登記,接受社區工作站管理,早晚測量體溫,14天內自我隔離觀察無恙後方可上崗。
在備餐、洗消方面,《指引》提出,需每天對就餐場所、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間和洗手間等進行消毒,洗手間應配備洗手水龍頭及洗手液、消毒液等。提供網路訂餐送餐服務的經營單位應對外送餐食的保溫箱、物流車廂及物流周轉用具進行每天清潔消毒。
為積極應對疫情,《指引》強調,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有條件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配備相應的測溫器具,對消費者進行發熱癥狀檢測、提醒,如在就餐場所發現消費者有發熱、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應積極勸離現場並提醒其及時到醫院就診。
消費者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不遵照指引操作的,可隨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