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貨車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
旺角荔枝角道凌晨發生貨車撞電單車意外,一人受傷送院。
意外發生在凌晨1時許,當時一輛輕型貨車沿旺角荔枝角道往太子方向行駛,駛至楓樹街交界時,由39歲姓李男子駕駛的輕型貨車,疑收掣不及撞向前方的電單車,電單車34歲姓廖司機倒地腳部受傷,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輕型貨車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酒後駕駛被捕,獲准保釋。
社會事
輕型貨車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
旺角荔枝角道凌晨發生貨車撞電單車意外,一人受傷送院。
意外發生在凌晨1時許,當時一輛輕型貨車沿旺角荔枝角道往太子方向行駛,駛至楓樹街交界時,由39歲姓李男子駕駛的輕型貨車,疑收掣不及撞向前方的電單車,電單車34歲姓廖司機倒地腳部受傷,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輕型貨車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酒後駕駛被捕,獲准保釋。
廣州天河區23年1月導致6人死亡的汽車連續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案,上訴被駁回的被告溫慶運,19日被執行死刑。
一審判決書披露,案件共造成6人死亡,20多人受傷。酒精測試和尿液檢測顯示,溫慶運的血液未檢出乙醇成分,血液及尿液亦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溫慶運的作案動機概括為「為發洩個人情緒」。
溫慶運其後上訴被駁回,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他會見親屬,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死刑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