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需為口罩使用訂定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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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有關官員配戴口罩的查詢,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今日回應時重申,政府沒有要求公務員不可配戴口罩。

林鄭已提醒主要官員應以身作則,減少在不必要的情況下戴口罩。資料圖片

林鄭已提醒主要官員應以身作則,減少在不必要的情況下戴口罩。資料圖片

鑑於全球口罩供應緊張,參考專家的建議,應對疫情的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認為必須為口罩的使用訂定優次,其中應優先照顧醫護及提供前線服務人員的需要。按此原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早上向部門首長發出內部指引,以供應給醫護人員及需接觸病者的同事為首要考慮,要求部門盡量減低使用由政府分派的口罩的用量。其中,部門應只在符合指引準則的情況向同事派發該等口罩,包括同事在工作上須與市民頻繁接觸(例如在櫃枱提供服務的同事)或須在人多擠迫地方工作;為滿足必須的運作需要;或為滿足個別同事的實際情況(例如身體情況)。上述內部指引不適用於公務員同事自備的口罩,政府亦沒有要求同事不可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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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早前已提醒主要官員應以身作則,減少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配戴口罩,以減低口罩用量。實際上各官員會考慮個人情況、近日曾否離境或出入醫院等因素,因應風險評估原則,決定是否需要在公開場合配戴口罩。在昨日的記者會上,出席的官員已按其個別情況決定應否配戴口罩。在今日早上,行政長官在會見遞交請願信的市民時,考慮到需與市民作近距離的互動,因此配戴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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