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保釋期間禁止從事寵物美容等工作。

大埔寵物美容店「御犬舍」女東主涉嫌虐狗案,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經修訂控罪及加控後,涉案女東主合共面對10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她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至5月18日,其間不准離港、禁止在案發店鋪和從事有關寵物美容或照顧工作、不得接觸店鋪前顧客以及前任或現任僱員,並須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被告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28歲被告貝柳螢暫時毋須答辯,她被控10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她於去年8月17至12月在大埔翠怡花園C座地下鋪位,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一隻白色比熊犬、黑白色牧羊犬、啡色柴犬、啡白色牧羊犬、白色貴婦犬、啡白色哥基犬、啡色貴婦犬、深啡色拉布拉多犬、灰色約瑟爹利犬、貴婦犬,令該些動物受不必要痛苦。

網上流傳片段,大埔寵物美容店「御犬舍」涉嫌虐狗。 網片截圖

網上流傳片段,大埔寵物美容店「御犬舍」涉嫌虐狗。 網片截圖

被告貝柳螢(後)。

被告貝柳螢(後)。

被告貝柳螢(中)。

被告貝柳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