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有行使酌情豁免機制。

鑑於受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導致文化社團的活動取消。文化局“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設有就不可抗力情況的豁免機制,如已獲文化局資助的活動項目,社團可在遞交報告時註明受疫情影響取消活動,並提交已產生的支出費用單據副本。經審核後,所產生的費用將按原資助程序,在已獲批准的資助金額範圍內予以報銷。社團可透過電郵提交更改活動內容申請或遞交報告,毋須親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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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指局方一直支持本地文化藝術社團舉辦有利於澳門文化發展的活動,如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如颱風、疫症等)導致活動取消,文化局均行使酌情豁免機制。社團只需在活動取消後30天內向文化局遞交活動報告,註明理由並作出合理解釋,同時提交已產生支出費用的單據副本,經審核證明資料及單據符合文化局之資助範圍,該資助項目將予以保留,所產生的費用將按原資助程序,在已獲批准的資助金額範圍內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