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現場(資料圖片)

建國後首次槍決高幹子弟回顧

1986年2月19日下午,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靜安體育館宣佈了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等六人的強姦、流氓罪行,以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對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執行死刑的命令,

:「他們被綁著胳膊、低著頭,在3000名旁聽者面前示眾,然後被拉去槍決。」其餘三名同案犯陳冰郎、陳丹廣、康也非分別被判處20年、5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陳冰郎系陳小蒙的弟弟,後來在獄中自盡身亡。

六名罪犯橫行上海 罪行累累

此前的2月1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做出這樣的審判結果,除判處三年輕刑的康也非之外,其餘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據當時的一位西方外交官所說:「他們是以任何人都無法反對的罪名懲辦的」。

這六名當年橫行上海的罪犯都是什麼身份呢?陳小蒙系《民主與法制》雜誌記者,胡曉陽系深圳大學《世界建築導報》記者,葛志文繫上海新華香料廠工人,陳冰郎系中國民航一零二廠工人,陳丹廣系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員,康也非系深圳華儀利能電腦工業公司職員。六個流氓,其中兩名記者,四名工人或職員。今天看來,這些人的職業似乎並不顯赫,但在當年卻並不一般。

大概可知他們的劣跡惡行。

1981年至1984年間,他們經常糾合在一起,以跳舞(按,據《文匯報》上稱是指「黑燈舞」,“貼面舞”)、幫助調動工作等名義,誘騙婦女至陳小蒙、陳冰郎和陳丹廣等人家中,結夥或單獨進行犯罪活動,陳小蒙輪姦婦女兩名,強姦婦女兩名(其中一名未遂),幫助胡曉陽強姦婦女一名(未遂),並以流氓手段姦淫婦女十三名,猥褻婦女五名。胡曉陽輪姦婦女一名,強姦婦女三名(其中一名未遂),姦淫婦女十二名,猥褻婦女十名。葛志文輪姦婦女兩名,姦淫婦女八名。

團伙成員各個都是幹部子弟

之所以高調公開宣判這個案件的原因在於,這並不是一個普通的流氓團伙,他們六人「都是幹部子弟,有的還是高級幹部的子弟」。

陳小蒙、陳冰郎兄弟系原中共上海市委思想工作小組副組長陳其五之公子。

陳其五,原名劉毓珩,在清華哲學系讀書時曾是「一二·九」學生領袖。六十年代初,陳其五曾擔任過上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十年動亂期間遭迫害。平反後,陳其五復任上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陳其五的復出用其子陳小蒙的話來說,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正是由這段時間始,陳小蒙在另一高幹子弟胡曉陽的現身說法下,開始腐化墮落,並向犯罪的道路上「跑步前進」了。1981年重新走上領導崗位的陳其五不幸發現身患肺癌,然而,他“不知疲倦地、忘我地、超負荷地工作”。1984年9月4日上午7時20分在華東醫院逝世。

病逝時陳其五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思想工作小組副組長、中共上海市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副主任等職。陳其五去世兩個多月後,11月16日才開遺體告別會,11月24日,上海公安收容審查了陳小蒙的同案犯葛志文,6天後,剛和老父遺體告別後不久的陳小蒙、陳冰郎亦被鋃鐺收押。

另一個被處極刑的同案犯胡曉陽又是何許人物呢?他是時任上海市委第二書記胡立教的兒子,胡當時是上海市的第三號人物,可謂是位高權重。胡立教親生兒子夭折,胡曉陽系胡妻姐姐的二兒子,由胡立教夫婦領養。1985年1月23日,胡曉陽在衡山賓館被抓獲。

首次判死高幹子弟 鄧小平說 「判得好」

「中國國內宣佈對高級幹部子弟判處死刑,這還是第一次。」外電亦紛紛發文,稱對共產黨刮目相看。

面對八十年代初,猖獗而泛濫的經濟犯罪、刑事犯罪、高幹子弟犯罪,當局忍無可忍,遂決心運用重典,整飭社會風氣,正如鄧小平所說,「現在只殺兩個起不了那麼大作用了,要多殺幾個」。對於那些長期逍遙法外的花花太歲,流氓衙內同樣如此。

1986年1月17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這樣說:高級幹部及其子女絕大多數是好的。但是現在確有個別幹部子弟泄露經濟情報,捲入了情報網,出賣消息,出賣文件。越是高級幹部子弟,越是高級幹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因為這些人影響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處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們下決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那些小蘿蔔頭漏掉一點關係不大,當然不是說就可以放鬆。我看,真正抓緊大有希望,不抓緊就沒有希望。

鄧小平發表講話後第二天。1月18日,胡啟立在中央黨校畢業典禮上講到對高幹子女涉足的大案要案要「殺一儆百」:現在要從抓大案、要案入手,特別是那些有高級幹部及其子女插手的大案要案,一定要衝破阻力,一抓到底。殺一儆百,挽救一批幹部。

2月1日,陳小蒙等人被判死刑,2月19日,他們被依法處決。

人民日報評論警告 「特殊公民」

陳小蒙之所以敢於蔑視法律,肆無忌憚,正在於他自認為有著高幹父親的庇護,他在《我的親筆供詞》中說,「……我為什麼敢這樣?這與我頭腦中的優越感有關,總覺得公安局不會來抓我。公安局總要照顧父母的面子。平民百姓和我們打官司總歸打不贏,公安局不會相信這些人的話……」

在槍斃陳犯等人的第二天的《人民日報》上,發表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評論員文章。對那些害群之馬的高幹子弟,「特殊公民」發出了嚴正的警告。

顯然,槍斃陳小蒙等人在當時也收到了鼓舞百姓的效果,上海長寧區新華街道有的里弄乾部說,「這些壞人殺得好,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正氣不能上升,邪氣不能下降。」有些里弄乾部說,“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法紀大張。中央這次抓端正黨風、抓大案要案,雷厲風行,決心很大,這對我們是很大的鼓舞。”

  假面陳小蒙

陳小蒙等人是一些什麼樣的人物?今天我們只能從當年對此案的討論的文章中,隱隱看到陳小蒙等人一鱗半爪。在1986年《民主與法制》第三期里,曾刊出一篇文章,對此案及陳小蒙進行詳細描述。

 父親平反

  兒子感嘆苦日子熬到頭

陳小蒙,1986年伏法時36歲,算來該是1950年出生的。六十年代,其父陳其五受張春橋這幫人的迫害後,小蒙作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先被下放到北大荒,後送往老家安徽。在安徽農村的時候,由於“受到了玩弄女性的醜惡思想的影響”,他就“把手伸向無知的幼女”,然而,他對此深為後悔,並“下決心永不再犯”。

1980年後,其父陳其五的「黨籍恢復了」,苦日子熬到頭了,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禁不住引誘

  覺得自己以前白活了

1981年年初,還在讀大學的陳小蒙結識了胡立教的兒子胡曉陽,胡曉陽告訴他:「女人就是供男人玩的,像身上穿的襯衫,穿一件,脫一件。除了自己老婆不能貢獻出來外,其他女的都一樣,都是一件襯衫。」

陳小蒙有如醍醐灌頂,進而自慚形穢,原來自己是 「土包子」一個呢,進而覺得自己白活了三十年,“他對生活的理解比我實惠,甚至比我深刻。……我很羨慕他的經歷,覺得自己以前三十多年太傻了,活得太清高,太沒味了,算是白活了。他已經享受了現代人的生活,我也要過這種生活。”

既「斯文」又“流氓”

。”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