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院法官裁定中國電訊商華為,挑戰限制該企業業務的美國法例違反憲法的訴訟敗訴。
法官Amos Mazzant在57頁的判決書內表示,認同美國國會根據國防授權法,有權對華為與中興(00763)等中國電訊商採取業務限制的措施。
另一方面,外電報道,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的代表律師,指摘美國檢控官故意忽視滙控(005)違反美國禁令的事實,換取對方合作調查華為。
報道引述華為代表律師向紐約布魯克林地方法院提交的一份呈請書稱,美國政府選擇不對滙控的違法行為作出檢控,只是延長其監察期,以換取對方合作,向當局提供關於華為的證據資料,顯示美國政府旨在針對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