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氣時冷時暖,別說是武漢肺炎,普通的傷風感冒也更容易「中招」。希望大家在外出保護自己之餘,也要注意保暖。還有就是在齊心抗疫,好意幫助有需要的人士時,各位有可能遇上一些由團體或機構發起的募捐活動。活動規模可能只是小至一個捐款箱或獎券活動,但這些眾籌或接受捐款是否合法呢?

香港有眾多各類型的團體,像工會或政治團體等,他們在舉行一些活動時,有時會同時向市民募捐。其實在公眾地方進行募捐活動是受法例規管的,法例規定有意舉行籌款活動的組織須事先向社會福利署等相關政府部門申請適當的許可證或牌照,方可進行。

我的了解是,很多時候市民捐款是因應一些組織或團體的活動目標,舉例主辦方表示籌款是為了援助弱勢社群,當前有可能用作購買口罩送予基層市民等。收到的捐款需要計算在相關組織或機構的基金之內,這個基金當然也是受到法律規管。基金的收入及支出等項目都有著嚴格的監管,每年需要由核數師核實。

政府事實上也有責任謹慎認真地留意這些眾籌活動,因為這些活動的過程很容易被用作洗黑錢的途徑。或者你會問,捐款助人跟洗黑錢有甚麼關係?洗黑錢的定義其實十分廣泛,從接收某些財物,到把財物用在某些支出的過程中,都有可能滲入洗黑錢的非法行為。

我認為不但政府應該要多加留意這些募捐活動,市民也要了解組織或團體的性質與目的,免得受到誤導,浪費了自己助人抗疫的善意。




前裁判官 黃汝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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