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依然嚴峻,對公共醫療服務的需求有增無減;一方面我很感激前線醫護人員的無私奉獻,但另一方面我對於之前一小撮醫護組成的工會發起的罷工行動,感到很不以為然。疫情當前,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讓以救人為先,不應該以此作為政治籌碼。

任何工會成立的目的都應以保護職工人員的權益為先,團結工會會員,提升行業競爭力。但若工會成立後組織一些活動,與勞資關係或會員的福祉沒有關係;甚至藉著工會的名義進行影響市民的政治活動,這實在令人不齒。

我們不能說一些人員在組織工會後,其認受性肯定會提高,又或其組織的所有活動都會得到公眾的認可,更不能因此而進行有損社會利益的行為。工會當然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也並非因為工會願意出面,所以活動都肯定是合法的。如果工會以其名義組織活動,但活動性質卻是不合法的話,便可以被演繹為非法集結。出席的人士便有可能干犯非法集結罪,亦有機會面對嚴重的後果。

按照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的人士可能需要面對高達5年的監禁;假若有任何人士串謀進行非法集結的行為,監禁期可以不少於7年。

我可以舉個例子來解釋何謂串謀非法集結,例如有工會,可能是航空界或醫療界的工會,舉行一些與追求業界權益沒有關連的活動,並結集了大量人士;那麼,這些活動便有機會變成非法的集會。

我相信以目前環境,大家也會儘量避免人多的集會或聚會,祝各位身體健康。




前裁判官 黃汝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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