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罷韓」團體20日收到高雄市選委會的信函,認定「光復高雄總部違法設立」,將裁處10萬(新台幣,下同)至100萬元罰鍰,並限期提出陳述書。
高雄市選委會去函指出,領銜人陳冠榮自2019年12月26日向「中選會」正式提案罷免後,未依「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聯署辦法」第8條規定,於期限(2020年1月2日)前提出設置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申請。
經監察小組委員調查後,認定「罷韓總部」違反選舉、罷免辦事處設立相關法規,將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相關規定,裁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10日內提出陳述書,逾期視同放棄陳述機會。
韓粉得知消息後在「韓市長後援會」等相關facebook社團奔走相告:「終於出事了」「可憐哪」「人惡自有天收~人惡自有天收~」「真是振奮人心的好消息,韓家軍盡量去查法條,找出可以檢舉罷韓團體違法的條文,要求市選會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