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一個重要決定!
《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這一次,國家動真格的了!
從法律上禁止任何人觸碰野生動物這個病毒開關。
這一決定出台的背景有三:
新冠肺炎背景下,禁食野生動物形勢緊迫。
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有短板。
修法需要時間,但禁食野生動物迫在眉睫。
象總注意到,最高領導人在2月3日的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就下了死命令:
「野味產業」依然規模龐大,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再也不能無動於衷了!
如果人類不食用果子狸,非典就不會發生。
如果非典後禁食野味,新冠肺炎或許就不會來襲。
這份《決定》是我們用沉重的代價換來的!
早在1月20日,鍾南山院士就判斷新冠肺炎病毒很有可能來源於武漢華南海鮮市場上的野生動物。
醫學上把這種通過動物感染人類的傳染統稱「人畜共患病」(Zoonosis)。
根據《自然》雜誌2008年的一篇論文,1940-2004年間人類新出現的300多例傳染病當中,人畜共患病的比例為60.3%,其中71.8%來自於野生動物。
而這些,在社交平台炫耀吃蝙蝠的人們知道嗎?
蝙蝠是目前已知的多種病毒的天然宿主,病毒學家已經在其體內檢測到137種病毒,其中有61種是人畜共患病毒。
當然不止蝙蝠,穿山甲等餐桌上的常客體內也攜帶多種病毒。
正因如此,過去幾十年,無論是食用野生動物,還是侵蝕野生動物的生存領地,人類都為此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一項針對全國21個大中城市的調查發現,50%以上的餐廳經營野生動物的菜肴,46.2%的城市居民吃過野生動物,2.7%的居民經常吃「野味」。
在某些地區,對於吃的偏執,甚至出現了這樣的順口溜:
「天上飛的不吃飛機翅膀,地上跑的不吃汽車輪胎,四條腿的不吃桌子,兩條腿的不吃同類」。
對於吃野味的動機,廣東省林業局做過這樣的調查:
炫富、獵奇、彌補「養分」。
物以稀為貴,吃野味的人總認為家養的不如野生的,野生的不如稀有的,稀有的不如瀕危的。
專家早就說過了,野生動物因為長期在野外生存,肌肉含量高,脂肪含量低,口感並不如家禽,甚至可以說難以下咽。在蛋白質、脂類、碳水化合物、無機鹽(包括微量元素)、維生素、水等六大營養素的含量方面,野生動物和人工飼養的動物沒有明顯區別。
當然還有很多人,吃的不是野味,而是「面子」。再難以下咽也要咽,因為那些被認為是值得炫耀的資本與地位的象徵。
正是因為這一小撮人的陋習,「野味」市場才有了生存空間。
如果以上都是主觀原因的話,那現行法律的短板,客觀上給了野味市場生存空間:
《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如蝙蝠、果子狸等約1000種陸生脊椎野生動物未被列入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範圍,它們便「合法」地成為一些食客餐桌上的「野味」。
這次出台的《決定》就是彌補上述法律的不足!
不僅明確規定了什麼不能吃:
法律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
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
還規定了什麼能吃:
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
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
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包括豬、雞、鴨、鵝、牛、馬、駝、羊等);
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有些在脫貧攻堅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如兔、鴿等。
根據1月底百度發佈的《百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搜索大數據報告-拒絕野味篇》,穿山甲、豪豬、竹鼠、蝙蝠、果子狸、狍子等是人們最關注的野味。
而根據最新《決定》,以上這些都不能上餐桌!
該為吃野味划上休止符了!
從17年前的非典,到現在的新冠肺炎疫情,
野生動物保護關係到國家公共安全,
也關係我們每一個人的安危。
放野生動物一條生路,
給自己留一條活路。
敬畏自然,從我做起,
那些付出的代價,我們不能再承受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