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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涉報假案罪成提上訴 質疑警員能否有特殊知識認人

政事

林子健涉報假案罪成提上訴 質疑警員能否有特殊知識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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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涉報假案罪成提上訴 質疑警員能否有特殊知識認人

2020年03月02日 13:59 最後更新:14:11

辨方指警方先入為主~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向警方訛稱遭人迷暈後被擄走,更被人在雙腿鑲上21口釘書釘,裁判官去年裁定林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更形容林自編、自導、自演此拐帶事件。林不服定罪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李運騰法官席前審理。辯方質疑原審裁判官沒有清楚解釋,他是從自己分析或依靠控方證人依賴涉案閉路電視片段中蒙面男子的衣着、外型、服飾、背囊和內八字步姿,而指出片中人是林子健。

林子健就定罪上訴。

林子健就定罪上訴。

林子健今戴著KF94口罩出庭應訊,其律師團隊包括民主黨何俊仁律師,戴耀廷亦有到庭旁聽並為林子健送上擁抱支持,庭內公眾席及記者席只是隔行開放,以保證旁聽人士隔行就坐保持距離。陳偉彥大律師代表申請人林子健提出上訴,陳指控方在原審開審時的案件概述中長達七頁紙講述林是自殘講大話,屬先入為主,而且控方最後亦不能證實林是自殘還是他殘,更指無論林是自殘或他殘都只是為了增強其謊話的說服力。

林子健曾展示其傷勢。 資料圖片

林子健曾展示其傷勢。 資料圖片

陳指雖然林子建沒有出庭作證,但裁判官亦應考慮林報警求助的可信性,如控方能證明林是被他殘的話,便能證明林是被「標心」。陳亦稱控方證人依靠閉路電視中蒙面男子背囊和內八字步姿的認人方法不應被裁判官接納,因為身為警察的控方證人僅以拘捕林後8小時的觀察,便被視為擁有特殊知識(Special Knowledge)的業餘專家(Ad Hoc Expert),但裁判官並沒有裁定他是專家證人。陳指裁判官有否接納控方證人指涉案閉路電視片段中蒙面男子的衣着、外型、服飾、背囊和內八字步姿與林子健吻合的說法極其重要,否則情況就像「搬龍門」,令裁判過程變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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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忿丈夫遭投訴消防局外泊車 虛報火警囚四周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4年01月18日 15:51 最後更新:16:27

一名女子因不滿丈夫停泊在消防局外的車輛被投訴違例泊車,虛報一輛的士著火,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4星期。辯方提出上訴,被告獲准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因情緒失控而犯案。被告亦向感化官表示,涉事消防局有不成文規定,容許消防員停泊車輛在消防局外,不滿投訴人見習消防員不清楚狀況。但裁判官認為,如果警員到場抄牌即代表該處並非合法泊車位置,被告亦可告知投訴人有關規定,但她卻因懷恨在心,致電虛報的士著火,浪費了消防及救護等相關人員共5小時28分鐘的時間。

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自私,浪費公眾資源,認罪已酌情扣減刑期。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案情指,34歲被告李育菁的丈夫,是筲箕灣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戶。去年5月16日晚,一名當值見習消防隊長發現有數輛汽車停泊在消防局外阻塞道路,於是向柴灣警署投訴,而其中一輛屬於被告丈夫。被告其後致電恐嚇該名投訴人,她之後被控虛報火警及導致警力浪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