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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指黎智英等被捕為選擇性執法 中方斥粗暴干涉香港事務

政事

美指黎智英等被捕為選擇性執法 中方斥粗暴干涉香港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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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指黎智英等被捕為選擇性執法 中方斥粗暴干涉香港事務

2020年03月02日 17:51 最後更新:18:21

中方籲美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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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立法會前議員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及立法會前議員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涉參與非法集會,日前被警方拘捕。近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對此發表聲明,表示期望港府不要為了政治目的而選擇性執法,要公平及透明地處理案件,維護本港法治、和平集會及言論自由。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舉行例行記者會回應指,美方粗暴干涉香港事務。

左起楊森、黎智英、李卓人被警方拘捕。資料圖片

左起楊森、黎智英、李卓人被警方拘捕。資料圖片

趙立堅表示,美方打著所謂「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干預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對此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趙立堅又指,敦促美方切實尊重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多做些有利於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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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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