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指黃玉郎沒有按合約規定還債

創作長篇連載武打漫畫《龍虎門》的香港漫畫家黃玉郎,被指曾向財務公司借貸共900萬元,黃玉郎昨遭財務公司入稟高等法院,連本帶利追債500萬元。

黃玉郎遭追債500萬元。資料圖片

黃玉郎遭追債500萬元。資料圖片

原告為恒昌國際財務有限公司( Prosperous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 );被告為黃顯朕,黃顯朕原名為黃振隆,其早期筆名為黃玄生及黃玉郎,黃玉郎為香港第一大漫畫出版集團玉郎集團及玉皇朝創辦人,黃玉郎在兩年前因風水關係改名為黃顯朕。

入稟狀指黃玉郎在2016年7月21日向恒昌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借貸300萬元,再在2017年1月19日借貸400萬元,又在2018年9月24日借貸200萬元。原告指黃玉郎沒有按合約規定還第一次及第三次的借貸,合共500萬元,故連本帶利追討500萬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