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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燒通州街木屋 越南女露宿者判囚2年

社會事

縱火燒通州街木屋 越南女露宿者判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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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燒通州街木屋 越南女露宿者判囚2年

2020年03月13日 15:54 最後更新:15:56

被告案底纍纍。

露宿街頭的越南裔女子兩年前在深水埗放火燒毁其他露宿者的木屋,警方到場調查時,又在她的袋內搜出屬於他人的物品,故起訴她各一項蓄意縱火罪及盜竊罪。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今日判刑。法官考慮兩項控罪的嚴重性,加上被告案底纍纍,就蓄意縱火罪判處被告監禁22個月,盜竊罪則判監6個月,其中4個月刑期同時執行,故被告合共須被判監24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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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林嘉欣宣讀判刑時指,縱火屬嚴重罪行,被告在沒有滅火設施的露宿者聚居地縱火,雖沒有造成人命傷亡,但燒毁了露宿者僅有的財產,並波及附近臨時街市,當中維修費達58萬元,故判處他22個月監禁。盜竊罪方面,林官直指被告為積犯,有多次同類案底,本來判被告監禁4個月,但考慮她案底纍纍,終加刑至監禁6個月。

被告當日燒木屋,事件中無人受傷,至少4間木屋被波及。 資料圖片

被告當日燒木屋,事件中無人受傷,至少4間木屋被波及。 資料圖片

林官又指,根據被告的精神報告,被告患有多種藥物濫用導致精神分裂,但目前整體情況穩定,不適合接受醫院令,但建議她繼續定期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並在獲釋後入住監管宿舍。

被告杜小慧(46歲)於2018年8月6日在深水埗通州街臨時街市外,意圖用火摧毀不知名人士的木造建築物。她於同日在街市外偷竊朱玉好的手袋,袋內有朱的身份證、長者卡及9條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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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欖涌水上俱樂部疑遭縱火刑毀 前員工身體多處燒傷被通緝

2024年03月15日 14:30 最後更新:16:43

屯門大欖涌水上㑯樂部早上發生火警,多艘船及快艇焚毀,一名男子身體多處燒傷。警方指傷者為俱樂部前員工,與老闆有錢財糾紛,正被警方通緝。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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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在現場找到助燃劑,認為火警有可疑,警方將案列作縱火及刑事毀壞案處理。

現場是大欖涌水上俱樂部,警方表示,早上6時許接獲多人報案,指大欖涌一個魚排起火,火勢波及一艘船、兩艘快艇及一部水上電單車,消防到場將火救熄。火警中一名48歲姓胡男子面、手及腳部燒傷,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理。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察到場觀看閉路電視片段,早上6時許見到傷者進入上址,先毁壞了一個廣告牌及兩個閉路電視,繼而閉路電視畫面見到上址有船隻着火,稍後傷者自行報案報稱受傷。由救護員送往屯門醫院現時留醫。

警方指傷者為上址俱樂部前員工,大約一個月前,被上址俱樂部姓胡老闆辭退,傷者要求老闆賠償,兩人於是有錢財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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