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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兩度姦16歲親女 48歲父被控3罪不准保釋

社會事

涉兩度姦16歲親女  48歲父被控3罪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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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兩度姦16歲親女 48歲父被控3罪不准保釋

2020年03月16日 13:39 最後更新:13:47

被告須還押看管

48歲男子涉嫌兩度強姦現年16歲的女兒,日前被揭發後,被警方落案起訴2項強姦罪及一項猥瑣侵犯罪,今日被帶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5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擔保申請被拒,須還押看管。

48歲男子涉嫌兩度強姦現年16歲的女兒。 示意圖

48歲男子涉嫌兩度強姦現年16歲的女兒。 示意圖

被告Y.C.W(英文名簡寫),報稱為倉務員。兩項強姦罪指,他於2015年及2019年12月,兩度在葵涌石籬二邨某單位內強姦女童X。猥瑣侵犯罪則指,他於2015年,在葵涌石籬二邨某單位,猥瑣侵犯女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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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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