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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為外傭親友介紹工作呃8人 中介公司2職員被捕

社會事

訛稱為外傭親友介紹工作呃8人 中介公司2職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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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為外傭親友介紹工作呃8人 中介公司2職員被捕

2020年03月17日 13:13 最後更新:13:44

涉款18萬

海關過去4個月採取代號「幻影」的執法行動,打擊僱傭中介公司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行動中拘捕2名女銷售人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中有8人受害,全是在港工作家庭傭工,被騙去的中介費達18萬元。

外傭中介公司涉訛稱收費安排外傭家人來港工作。

外傭中介公司涉訛稱收費安排外傭家人來港工作。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監督葉冬菁表示,海關自2019年2下半年開始接獲舉報,指有兩間僱傭中介公司涉嫌推介僱傭中介服務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

海關指,涉案公司的職員疑在向外籍家庭傭工銷售僱傭中介服務時,虛假聲稱該公司為持牌僱傭中介公司,並可為外藉家庭傭工的親友提供工作介紹服務及安排他們來港工作如做建築工人、清潔工人、餐廳侍應等。騙徒謊稱月薪可高達7000元及1.3萬元,以誘騙受害人,但涉案公司最後並沒有作出相關安排。

外傭中介公司涉訛稱收費安排外傭家人來港工作。

外傭中介公司涉訛稱收費安排外傭家人來港工作。

海關經調查後,證實兩間公司非持有有效牌照。海關採執法行動,拘捕2名女銷售人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中涉及的僱傭中介服務合約總值約18萬元。

海關指,不良僱傭中介公司主要是透過社交媒體(如facebook及instagram)作招徠,向在港的外傭埋手,聲稱可幫助她們申請在家鄉的親友也來港工作賺錢。

外傭中介公司涉訛稱收費安排外傭家人來港工作。

外傭中介公司涉訛稱收費安排外傭家人來港工作。

葉冬菁指,案中受害者被騙最多的人一位,達2.4萬元,相等她在港工作5個月的薪資,海關指,他們離鄉背井來港工作,卻被騙,海關對此是「零容忍」,因此採取執法行動。

海關指,不良中介公司為增加吸引力,會訛稱可以為在海外的申請人(不論男女),在本港安排到遠比外傭薪酬高的高薪工作,聲稱月薪可達7000及1.3萬元,比香港外傭現時的基本薪金(4,630元)高大約5成至1.8倍,有關高薪工作包括建築工人、工廠工人、清潔工人、餐廳侍應等,但其實有關工作機會並不存在。

中仲會向外僱指,申請基本費用是1.2萬元,可代本港工作,如到澳門工作,費用再貴一點,近2.4萬元。中介公司職員更會騙受害人,工作一段時間後可申請在香港居民身份,聲稱先到先得,以令受害人進快申請。職員收錢後,會藉此收取相關介紹費(行政費)後,又訛稱已展開相關的工作申請程序,甚至要求和指示在海外的申請人於原居民進行身體檢查,以拖延時間,其間中介公司職員會再用不同藉口繼續拖延,最終失去聯絡,令受害人(香港外傭)及在海外的申請人蒙受時間及金錢的損失。

海關指,行動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指,行動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黃志聰表示,涉案僱傭中介公司營運約1年,被捕2人,包括主腦和銷售人員,而該銷售人員負責與受害人溝通。

海關指,調查後,案件中有8名受害人,被騙去的中介費達18萬元,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據海關調查,案件中至少有8人受害,被騙去的中介費達18萬,其中損失最大的受害人被騙逾3萬元。海關遂拘捕無良中介公司兩名女銷售人員,指她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強調,行動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呼籲受害人盡快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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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婦險墜「內地公安」騙局報警揭穿 警拘24歲冒警女侍應涉呃6人615萬

2024年04月18日 23:24 最後更新:04月19日 08:31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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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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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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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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