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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被控暴動罪 終獲准保釋需禁足

政事

無業女被控暴動罪 終獲准保釋需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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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被控暴動罪 終獲准保釋需禁足

2020年03月18日 13:55 最後更新:14:12

另涉非法集結案

20歲無業女子於去年11月8日,響應網上號召增援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遭警方拘捕並起訴她一項暴動罪。由於她另牽涉去年9月8日維園的非法集結,控方認為她重犯機會高,故反對她繼續擔保外出,期間數次提出擔保覆核均被拒。被告今日再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擔保覆核,終獲批准以現金4萬元擔保,守晚上9時至早上7時宵禁令,禁足尖沙咀公主道、梳士巴利道及漆咸道南一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居住於報稱地址及不准離港。

去年11月理大外發生連場衝突。資料圖片

去年11月理大外發生連場衝突。資料圖片

辯方表示,被告雖有警方擔保在身,惟去年9月事發至今,警方仍未正式落案起訴,認為起訴機會不大。辯方一直有與控方以書信商議擔保事宜,而控方今亦不反對她保釋外出。

被告鄺小凡與另外18人共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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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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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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