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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區議員拒服務「藍絲」 江樂士:可提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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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區議員拒服務「藍絲」  江樂士:可提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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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區議員拒服務「藍絲」 江樂士:可提司法覆核

2020年03月21日 09:30 最後更新:09:36

須證隨意理由拒提供支援

三名現屆區議員近日分別在網上平台發布及在辦事處外貼單張,發表自己拒絕接受所有支持二十三條立法的市民求助,亦不會為任何「藍絲」服務,前特首梁振英亦指控他們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江樂士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稱,三名區議員的行為雖然沒有違反《區議會條例》,但其服務區域的選民顯然亦不應因支持二十三條立法或親中親政府而被拒諸門外,如三人以非理性理由對該區選民作出「有差別待遇」,該區選民則有權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來據理力爭,江樂士亦認為警方及廉政公署應介入此事作深入調查。

江樂士 (資料圖片)

江樂士 (資料圖片)

李文浩辦事處貼出告示不歡迎「藍絲與狗」。網上圖片

李文浩辦事處貼出告示不歡迎「藍絲與狗」。網上圖片

東涌南區議員王進洋在三月十五日在facebook發布指,「基於良知為由,本人將拒絕接受所有『支持廿三條立法』的市民的求助;不論民意逆轉,不論白色恐怖。從今天起,直到永遠」。在該區連任失敗的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直指王進洋的言論帶有歧視,促請王進洋收回言論並向居民道歉。惟江樂士則指現時香港的反歧視條例只針對性別歧視、殘疾歧視、家庭崗位歧視以及種族歧視,故王進洋被指「歧視」持相反意見的人之言論並不觸犯任何反歧視條例。

另外,身為傘後組織「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成員之一的長沙灣區議員李文浩,以及公民黨南昌北區議員劉家衡,二人的聯合辦事處外張貼了「不為任何藍絲服務,藍絲與狗不得內進」的告示。事件發生後李文浩惹起建制派連日狙擊,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前特首梁振英早前亦在facebook公布指,他已委託律師研究並決定報案舉報李文浩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江樂士 (資料圖片)

江樂士 (資料圖片)

江樂士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一定的驗證準則 ,而且必須證實有關人士屬公職人員,在擔任公職期間干犯罪行,沒有合理辯解下「蓄意」作出失當行為,有關失當行為屬於嚴重而非微不足道。江樂士強調,李文浩顯然是公職人員,並在擔任公職期間張貼上述告示,但調查人員須證明李文浩明知區議員的職責是在選民有需要時提供支援,但卻以隨意的理由拒絕提供支援,才能證明李文浩是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蓄意行爲失當。對於須證明失當行為屬於嚴重而非微不足道的犯罪元素,江樂士分析指,如區議員拒絕向大批選民提供援助,而使他偏離區議員的職責時,便可視為嚴重的失當行為。

江樂士表示,王進洋及李文浩的言行顯而易見地是以不合邏輯的理由,具歧視性地選擇性服務其代表區域的選民,以致沒有人援助那些選民或為他們爭取利益,此舉可能會損害公眾對區議員的信任。江樂士認為現作定奪仍言之過早,故須留待日後二人實際上會否拒絕向意見不合的選民提供服務,才可獲得實際證據。

江樂士 (資料圖片)

江樂士 (資料圖片)

江樂士重申《區議會條例》列明區議會的職能是就影響有關地方行政區內市民的福利、公共設施、社區活動、環境改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但卻沒有指明區議員有法律責任去服務選民,故難以指控他們因拒絕為部分選民提供服務而犯下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或違反區議員操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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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CECC報告帶政治動機 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

2023年05月12日 13:12 最後更新:14:29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本周四(5月11日)發表名為「一國兩制:香港的政治犯和法治的侵蝕」(One City, Two Legal Systems: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the Eros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報告,指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助長破壞基本法律權利」,如陪審團審訊和無罪假定原則,「任意拘留逾千名政治犯」,「削弱香港曾受人尊崇的法治和獨立司法制度」,更列出29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敦促美國政府制裁。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此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只是為了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為美國國會及報告作者帶來恥辱。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CECC報告指行政長官至今最少委任了29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但遴選過程極不透明,行政長官辦公室甚至拒絕透露大多數獲委任法官的姓名,而缺乏透明度不僅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還會「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性」。CECC從媒體報導的國安案件,得知29名法官曾審理國安法案件,依次為陳仲衡、陳兆愷、陳嘉信、陳慶偉、陳廣池 、鄭念慈、張舉能、周家明、朱芬齡、霍兆剛、香淑嫻、關淑馨、郭偉健、林文瀚、羅德泉、李運騰、彭偉昌、彭寶琴、潘兆初、李素蘭、李義、蘇惠德、蘇文隆、司徒敬(Frank Stock )、杜麗冰、謝沈智慧、胡雅文、嚴舜儀及楊振權,促請美國政府利用《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所賦予的權力,對此29名法官實施制裁,以對抗「香港的民主自由受到侵蝕的情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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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認為《香港國安法》「衍生出一個平行法律制度」,「削弱司法獨立」,「剝奪刑事案被告應有的基本法律權利」,而特區行政長官委任香港現任法官作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任期為一年,如指定法官有危害國家安全言行則會被終止資格。委任安排、短期任期及欠缺免職標準「與司法獨立原則相悖」,有香港律師察覺到「經常作出定罪裁決的法官會獲得晉升機會作為獎勵」,而「遵循普通法的法官職業生涯則停滯不前」,舉例有兩名法官裁定示威者無罪後被親中人士譴責,「遭調派去處理非刑事事宜」。

《香港國安法》亦授權律政司司長決定案件是否陪審團審訊,又由行政長官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決定均不受司法覆核挑戰,截至2023年2月,並沒有一宗國安法案件是由陪審團審訊,「違背《基本法》的基本權利保障」。報告列舉出指定法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拒絕人身保護令申請、不容許案件由陪審團審訊、「裁定警方搜查及檢取的權力勝過新聞自由及私隱權」、裁定被告罪成及判囚,「懲罰和平行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公民參與權的人士」。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CECC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認為這份粗製濫造的報告只不過是想讓中國難堪。江樂士認為任何在香港被控刑事罪行的人士,都有權獲得公平審訊,如非證據確鑿及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都不會被判有罪;被定罪的人亦有權上訴,可見案件公正的結果可獲保障。

江樂士強調CECC想恐嚇香港法官的卑鄙企圖不會成功,而且香港法官會按司法誓言的要求,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及秉行公義。另外,香港在《2022年法治指數》中的整體排名維持高位,在全球14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22位,領先於只排名第26位的美國。江樂士認為CECC理應表揚香港司法機構在維護法治方面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而非以政治動機作出損害。

江樂士形容CECC報告是歪曲事實的滑稽之作,預料美國總統拜登只會把報告扔進垃圾箱。江樂士提到報告中提及的某些案件仍在法院審理階段,而報告作者藉報告提倡制裁法官來威脅司法機構,有可能犯了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認為警方可就此作出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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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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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山莊。AP圖片

美國國會山莊。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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