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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部分針對警員投訴 調查後證明屬實

政事

鄧炳強:部分針對警員投訴 調查後證明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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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部分針對警員投訴 調查後證明屬實

2020年03月21日 15:15 最後更新:15:51

他又否認警隊針對傳媒。

去年的反修例運動,引發連場示威及警民衝突。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部分針對警察的投訴經調查後證明屬實,並否認警隊針對傳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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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早前公布,直至本月6日,共接獲569宗涉及反修例活動的須匯報投訴,以及1109宗的須知會投訴,已接獲警方139宗完成調查,當中21宗經投訴警察課全面調查。鄧炳強出席NOW節目時表示,部分投訴經調查後證明屬實,但指由於監警會正在審核,因此暫時未能公布數字及相關內容。

鄧炳強又否認警隊針對傳媒。資料圖片

鄧炳強又否認警隊針對傳媒。資料圖片

另外,在示威中,亦曾發生警員與傳媒之間的衝突,亦有記者在示威活動中受傷。鄧炳強否認警隊針對傳媒,並指已要求管理人員提醒前線警員需表現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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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 (資料圖片)

鄧炳強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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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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