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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生搜出汽油彈 認管有攻擊性武器

政事

20歲男生搜出汽油彈 認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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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生搜出汽油彈 認管有攻擊性武器

2020年03月25日 13:24 最後更新:13:41

還柙下月判刑

去年9月7日晚近200名示威者圍堵旺角警署,警方作驅散行動時示威者四散。20歲男學生其後在通往旺角新世紀廣場的行人天橋上遭警方截查,在身上搜出汽油彈、打火機、頭套等物,當場被捕。警誡下他聲稱有人提供汽油彈予被告,以作堵路之用。男學生今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須還柙至4月8日判刑,期間為其索取背景、勞教及教導所報告。辯方留待索取報告後始作求情。

梁澤謙認罪還柙待判刑。

梁澤謙認罪還柙待判刑。

20歲被告梁澤謙,被控於去年9月7日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橋MOKO新世紀廣場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自製汽油彈。

案情指,案發當日晚上約8時,有200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並呼叫口號,當愈來愈多示威者聚集時,有人開始向警署擲雞蛋及以雷射筆照射,另有人設路障堵路。約50分鐘後,有示威者在警署外縱火,警方作出警告無效後,作出驅散行動,示威者始四散。

其後有警員在案發天橋上見到被告行跡可疑,當時被告身穿黑衫,頭有戴面具及口罩,並揹著一個大的卡其色背囊。警方截查時在被告身上搜出汽油彈、打火機、頭套等物,於是拘捕被告。被告在錄影會面時聲稱,有人將汽油彈交予他,用以堵路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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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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