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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私了」昏迷 巴籍生涉補棍打腳押後判刑

政事

男子被「私了」昏迷 巴籍生涉補棍打腳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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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私了」昏迷 巴籍生涉補棍打腳押後判刑

2020年03月27日 16:30 最後更新:16:31

案件押後至5月22日。

去年12月8日深夜一男子疑因政見遭示威者「私了」當場暈倒在地,18歲巴籍男學生趁機用棍般大小電筒毆打並腳踢該男子,警員其後憑衣着將其拘捕。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惟其勞教中心報告顯示被告智力不足、性格衝動,應接受長時間輔導,故懇請法庭額外索取心理及感化報告後始量刑,獲裁判官何俊堯批准押後至5月22日,其間被告可擔保候判。

案件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資料圖片

案件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資料圖片

辯方表示,被告在事件參與程度較低,已反思己過。早前索取的背景、心理、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顯示其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遭還押近4個月的被告與其餘囚犯相處出現問題、性格衝動、智力有障礙,須接受長期指導,故冀法庭押後判刑,以索取另一份心理及感化報告。

巴基斯坦籍被告Hamaad Mahmood(18歲)為學生,土生土長香港人。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男子陳大鵬,因而對該男子陳大鵬造成身體傷害。他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及逢星期一往旺角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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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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