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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 待索更生報告4月量刑

政事

17歲男生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 待索更生報告4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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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 待索更生報告4月量刑

2020年03月31日 17:02 最後更新:17:03

被告須還柙至4月14日量刑。

去年11月11日凌晨時分,警員接報有人破壞輕鐵站,前往案發地路經青松觀路外見到3人攀欄,17歲男學生見警即逃跑,並沿路「棄裝」,遺下汽油彈及鐵鎚,惟最終被警員制服拘捕。男學生今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辯方求情提到當日有人著被告保管好物資逃跑,他管有涉案物品時間不長,判可寬大處理。被告須還柙至4月14日量刑,期間為他索取更生及勞教所報告。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1日凌晨近5時,警方接報有人在破壞輕鐵銀圍站。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1日凌晨近5時,警方接報有人在破壞輕鐵銀圍站。資料圖片

17歲蔡梓傑男學生被指於本月11日在屯門澤豐街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汽油彈及一個鐵鎚。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1日凌晨近5時,警方接報有人在破壞輕鐵銀圍站,於是前往案發地方,路經青松觀路時見到有3男正在攀欄,被告見到警察隨即逃跑。雙方追捕時被告先棄一個灰色背囊,跑約10多米後,再棄掉一個長約35厘米長的鐵鎚,被告最終制服被捕。警誡下被告保持沉默,經化驗後背囊內的液體證實為汽油。

男學生今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男學生今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沒有任何刑事記錄,辯方呈上數封求情信,包括被告之前就讀中學的校長、副校長、副班主任等人,信中提到被告本性善良、樂於助人、亦十分受教。家人亦有呈上求情信,稱被告不算成熟,少不更事,望可輕判以改過自身。

辯方進一步求情稱,被告現已十分後悔,本案與其往日個性不符,非冥頑不靈、不知悔改的人;又指當日只是有人著被告取物資逃跑,他只管有非常短時間,望法庭考慮到其年輕,先索取感化或社服令報告。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指條例例明須處以監禁式刑罰,決定先為被告索取更生及勞改所報告始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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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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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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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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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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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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