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涉嫌在Telegram對話紀錄中承認參與案件。
29歲程式工程師涉嫌在Telegram對話紀錄中承認參與如1月27日明愛醫院、1月28日深圳灣口岸及2月2日港鐵羅湖站火車車廂等炸彈案,他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黃崇厚法官考慮到罪行性質及嚴重性,而且警方進一步調查需時,短期內未能排期審訊,但認為被告棄保潛逃及重犯機會頗高,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被告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資料圖片
29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被控於2020年1月至3月期間,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地藉爆炸品引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1月27日明愛醫院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一廁格發生爆炸。資料圖片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