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從1932年中華蘇維埃反腐肅貪至今已過去80多年了。在這80多年之中,毛澤東親自批准處決了謝步升、唐達仁、左祥雲、唐紅達、劉仕祥、肖玉壁、劉青山、張子善等八名貪官。其中,謝步升是中共反腐歷史上被處決的第一個貪官,也是處決的第一個與他人「通姦」的貪官;而左祥雲貪污公款246.7元,劉仕祥貪污公款200餘元,唐紅達侵吞公款、公債、谷票、公物折計大洋2000元,肖玉壁貪污3000元。

不難看出,這些被處決的貪官與今天貪官相比,可謂是小巫見大巫。然而,作為中國共產黨歷來的反腐政策就是「老虎」“蒼蠅”一起打。不能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也不能只打「老虎」,漏掉了“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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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記:從1932年中華蘇維埃反腐肅貪至今已過去80多年了。在這80多年之中,毛澤東親自批准處決了謝步升、唐達仁、左祥雲、唐紅達、劉仕祥、肖玉壁、劉青山、張子善等八名貪官。其中,謝步升是中共反腐歷史上被處決的第一個貪官,也是處決的第一個與他人「通姦」的貪官;而左祥雲貪污公款246.7元,劉仕祥貪污公款200餘元,唐紅達侵吞公款、公債、谷票、公物折計大洋2000元,肖玉壁貪污3000元。

一、謝步升是中共反腐歷史上被處決的第一個貪官,也是第一個與他人「通姦」的貪官

鄧小平要調查員向毛澤東主席彙報。毛澤東當場表態:「與貪污腐化作鬥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毛澤東很關注謝步升案,他力主嚴懲,並指示說:“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與貪污腐化作鬥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上圖為刊登在1932年《紅色中華》上的反映蘇區反貪污反浪費的漫畫。

判決左祥雲死刑時場景

1940年,是陝甘寧邊區經濟最困難的年頭。上級安排老戰士肖玉壁到清澗縣張家畔稅務所當主任。肖玉壁打過多次仗,僅身上留下的傷疤就有90多處,可謂戰功卓著。

一、謝步升是中共反腐歷史上被處決的第一個貪官,也是第一個與他人「通姦」的貪官

「有一個人叫謝步升,他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後槍決的第一個貪污分子,時間是1932年5月9日。」1932年5月9日下午3時,經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判決,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在江西瑞金伏法。

謝步升利用職權貪污打土豪所得財物,偷蓋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偽造通行證私自販運物資到白區出售,謀取私利。他為了奪人妻室,掠取錢財,不僅賣掉了自己的妻子,而且還秘密殺害幹部和紅軍軍醫。事發後,查辦案件遇到一定阻力。

在中共早期反腐記載中,謝步升是一個由貧苦出身的普通農民發展成為腐敗分子的典型代表。他出生在一個窮苦的貧農家庭,12歲就給地主打短工,1929年參加了工農武裝暴動,並擔任雲集暴動隊隊長。193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後被推舉擔任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

1932年2月的一天,葉坪村謝深潤的妻子朱秀秀來到瑞金縣蘇維埃裁判部,舉報謝步升殺害其夫一事。死者謝深潤,曾是謝步升做生意時的老搭檔。葉坪村成立蘇維埃政府後,劃分階級成分時,村裡群眾要給謝深潤定為富農,後來是謝步升憑著自己手中的權力以及看在往日的交情份上,把他家定成了貧農。為此,謝深潤一家對謝步升非常感激。

為報答謝步升的恩情,朱秀秀常邀請他到家吃飯。一次趁著酒興,謝步升強行與朱秀秀髮生了關係,此後更是頻繁往來於謝家。後來,謝深潤得知此事,火冒三丈,說要去告他。謝步升卻反咬一口,說謝深潤恩將仇報。不久,為了防止事情敗露,謝步升派人殺死了謝深潤。朱秀秀在弄清真相後,鼓起勇氣,檢舉了謝步升。

由於案情重大,瑞金縣蘇維埃裁判部審判員謝正平向當時的中共瑞金縣委書記鄧小平作了彙報。鄧小平當即指示,由裁判部負責調查、速戰速決。謝正平、楊世珠等受命展開調查。幾經查尋,他們找到了謝步升的前妻楊氏。說明來意後,楊氏淚如泉湧。原來,兩年前,謝步升曾與瑞金一個大地主的老婆勾搭成奸,因嫌楊氏礙手礙腳,便狠心地以1700毛(毫子)的價錢將其賣到了大柏地山河村。謝步升對鄰居說楊氏回娘家了,幾個月後又說她改嫁了。其實,被賣的楊氏後來跑到親戚家躲了起來,調查時,她揭發了謝步升的部分貪污犯罪事實。

謝正平、楊世珠把整理好的調查材料向鄧小平作了彙報。在鄧小平的提議下,縣委、縣蘇維埃領導及縣蘇維埃裁判部負責人召開了碰頭會,建議把謝步升關起來,將案情報告中央裁判部。不料謝步升被關押後,案件的查處工作卻遇到了阻力。謝步升的入黨介紹人,即當時在蘇區中央局任職的謝春山認為謝步升並無大錯,是調查員故意發難。

於是,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蘇區中央局的領導通知瑞金縣裁判部釋放謝步升,並稱由中央局調查處理謝步升的問題。1932年5月,時任瑞金縣委書記鄧小平親自指示查處。鄧小平十分氣憤,拍著桌子說:「像謝步升這樣的貪污腐化分子不處理,我這個縣委書記怎麼向人民群眾交代?」

鄧小平要調查員向毛澤東主席彙報。毛澤東當場表態:「與貪污腐化作鬥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毛澤東很關注謝步升案,他力主嚴懲,並指示說:“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與貪污腐化作鬥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1932年5月9日,以梁柏台為主審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二審開庭,經審理,判決:「將謝步升處以槍決,在下午3點鐘的時間內執行,並沒收謝步升個人的一切財產」。這是紅都瑞金打響的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懲治腐敗分子的第一槍。

1933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下發了由主席毛澤東、副主席項英簽發的的《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第26號訓令:「凡蘇維埃機關、國營企業及公共團體工作人員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處以死刑;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處以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監禁;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處以半年以下的強迫勞動。」這個訓令的頒佈,不僅對腐敗分子產生了巨大的威懾作用,而且使得中央蘇區的反腐敗鬥爭有法可依。

二、中央蘇區三名貪官頂風作案,大肆侵吞公款,被同時處決。

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隨著革命形勢的不斷發展,中央革命根據地和紅軍的實力不斷增長和擴大。但是,在革命不斷取得勝利的同時,貪污浪費、以權謀私、官僚腐化等腐敗現象在蘇區也時有出現。雖然為數極少,但其造成的不良影響和危害卻很大。因此,反對貪污浪費提上了臨時中央政府的議事日程。

黨和蘇維埃中央政府十分重視依靠群眾的力量來克服政府中的不廉潔行為。1932年3月初,臨時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在《紅色中華》上發表了題為《反對浪費,嚴懲貪污》的文章,指出,「這個時候,誰要是浪費一文錢,都是罪惡,若是隨意浪費,那實際是破壞革命戰爭。至於吞沒公款、營私舞弊等貪污行為,簡直是反革命。」文章號召工農群眾檢舉揭發,把各級政府中的貪污分子驅逐出蘇維埃。1933年1月,《紅色中華》專門出版了《檢舉運動專號》,以推動反貪污浪費運動的進一步深入。

上圖為刊登在1932年《紅色中華》上的反映蘇區反貪污反浪費的漫畫。

隨著反貪污浪費鬥爭的深入,一些貪污浪費的案件被揭露出來。為了嚴懲貪污浪費行為,1933年12月15日,中央執行委員會下發了由主席毛澤東、副主席項英簽發的《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第26號訓令。這也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我黨頒佈的第一個反腐法令。訓令的頒佈,不僅對腐敗分子產生了巨大的威懾作用,也使蘇區的反腐敗鬥爭有法可依。

根據這一訓令,一些重大貪污犯被判處死刑,如蘇維埃大會工程所主任左祥雲,在任職期間勾結反動分子,貪污公款246.7元,並盜竊機密,私偷公章,企圖叛逃;瑞金縣財政部會計科長唐紅達侵吞公款、公債、谷票、公物折計大洋2000元;于都縣軍事部長劉仕祥貪污公款200餘元,並挪用公款做生意,向總供給部報假賬。這三個罪犯經公審後均被判處死刑。

中央蘇區時期,為籌建中央政府大禮堂和修建紅軍烈士紀念塔、紅軍檢閱台等紀念物,專門設立了「全蘇大會工程處」。工程於1933年8月動工。當年11月就有人舉報左祥雲與總務廳事務股長管永才聯手貪污工程款。中央人民委員會即令中央工農檢察部、中央總務廳抓緊調查,結果發現左祥雲在任職期間勾結反動分子,貪污公款246.7元。1934年2月13日,最高法院在中央大禮堂開庭公開審判左祥雲及有關人員。審判歷時近五個小時。判決左祥雲死刑,執行槍決。同時,對其他有關人員做了相應判決。2月18日,中央蘇區對左祥雲執行了槍決。

判決左祥雲死刑時場景

三、中華蘇維埃財政部發生貪污腐敗窩案,主犯唐達仁被處以死刑。

1933年夏天,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工農檢察部收到一封匿名舉報。部長何叔衡先後派出兩個調查組進行調查,1933年12月28日,毛澤東同志主持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會議,聽取中央工農檢察部關於瑞金縣蘇維埃貪污案的彙報。會議決定,瑞金縣財政部長藍文勛撤職查辦,會計科長唐達仁交法庭處以死刑,並給予縣蘇維埃主席楊世珠以警告處分。

四、延安時期,戰功卓著的肖玉壁,利用職權,貪污受賄,案發後被處決。

1940年,是陝甘寧邊區經濟最困難的年頭。上級安排老戰士肖玉壁到清澗縣張家畔稅務所當主任。肖玉壁打過多次仗,僅身上留下的傷疤就有90多處,可謂戰功卓著。

上任後,肖玉壁以功臣自居。不久,就貪污受賄,同時利用職權,私自做生意,甚至把根據地奇缺的食油、麵粉賣給國民黨破壞隊,影響極壞。案發後,邊區政府依法判處他死刑。他不服,向毛澤東求情。

毛澤東問:「肖玉壁貪污了多少錢?」林伯渠答:“3000元。他給您寫了一封信,要求看在他過去作戰有功的情分上,讓他上前線,戰死在戰場上。”毛澤東沒有看信,沉思了一陣,他想起了黃克功案件。毛澤東對林伯渠說:“你還記得我怎樣對待黃克功吧?”

1937年10月,26歲的紅軍時旅長黃克功,開槍將逼婚未遂的陝北公學女學生劉茜打死在延河邊。有人提出國難當頭,人才難得,可讓他戴罪殺敵。經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審判,黃克功被處以死刑。黃克功給黨中央、中央軍委寫信,要求從輕處理,戴罪立功。時任中央軍委主席的毛澤東接信後給邊區法院院長雷經天寫信,支持法院判決。他在信中說:黃克功過去鬥爭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幹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一個普通人。因此,中央與軍委便不得不根據他的罪惡行為,根據黨和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於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和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厲的紀律。如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導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對於毛澤東的信中所說,黃克功心服口服。臨服刑前,當黃克功聽說中央已安排對他的家人進行安撫時,感動得霎時痛哭流涕。

對於黃克功案件,林伯渠說:「忘不了!」毛澤東接著說:”那麼,這次和那次一樣,我完全擁護法院判決。”就這樣,貪污犯肖玉壁被依法執行槍決。

五、新中國成立不久,劉青山、張子善事件震動了全國,教育了全黨。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在全國各條戰線開展一個精兵簡政、增產節約運動。隨著增產節約運動的深入發展,各地暴露和發現了大量的驚人的浪費、貪污現象和官僚主義問題。

同年11月,有人揭發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劉青山和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的巨大貪污案。這兩人居功自傲,貪圖享受,革命意志消沉,腐化墮落。他們揚言:「天下是老子打下來的,享受一點還不應當嗎?」劉青山和張子善二人在1950年1月至1951年11月,假借經營機關生產的名義,勾結私商進行非法經營。他們利用職權,先後盜竊國家救災糧、治河專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剋扣民工糧、機場建築款,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0餘億元(舊幣)。

1951年11月29日,華北局向毛澤東、黨中央報告了天津地委嚴重貪污浪費的情況。11月30日,毛澤東在為轉發這一報告的批語中指出:「……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的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

在公審大會召開之前,曾有高級幹部考慮到劉、張兩人在戰爭年代有過功勞,向毛澤東說情。毛澤東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能挽救20個、2百個、2千個、2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我建議你們重讀一下《資治通鑒》。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

就這樣,河北省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處劉青山、張子善死刑。槍聲一響,舉世震驚。老百姓說,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上至少20年的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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