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戰屢敗?屢戰屢勝?
打官司,為的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簡單地說,就是要回自己的血汗錢。可是,如果一場官司打下來,雖然勝訴了,但一分錢也沒有拿回,如此說來,這個官司是勝了還是輸了?如果一連打4場官司都是同樣的情形,也許就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種認為是屢戰屢敗,因為沒有拿到一分錢;另一種則認為是屢戰屢勝,因為勝在了道義上。
你同意哪種看法?
如果覺得這種表述有點抽象,那我們還是通過具體的案例來評評這個理吧。案例的主角是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3月31日,深圳市消委會有關人士告訴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近3年該會共接受消費者委託對13戶不良商家提起訴訟。
為啥要起訴?因為預付式消費投訴日益增多,集體性維權事件頻發。據統計,2017年-2019年,深圳市消委會受理預付式消費投訴(除共享出行外)共計4.8萬餘件。鑒於現行法律不完善、經營者與消費者信息不對稱,經營者失信成本低,預付式消費者維權難的問題一直無法得以妥善解決。
具體而言是,自2017年起,市消委會共接受54名消費者的委託,對牧得隆公司、花皇藝術公司、本港中視影業公司等13家不良商家及13名法定代表人提起訴訟,涉訴金額高達520萬餘元。其中涉及牧得隆公司、花皇藝術公司、健之美健身游泳俱樂部、本港中視影業公司的4宗案件已取得勝訴判決,起訴成功率高達百分之百,其餘9宗案件已成功立案準備開庭。
但是,這4宗案件雖然消費者都贏了,但沒有一名原告拿到一分錢。該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4宗案子的被告全部無正當理由未到庭;4宗案子的被告均拒不履行判決,消費者暫時未追回損失;4宗案子全部已經過了上訴期,判決已經生效。
舉個例子:
少兒演藝培訓公司跑路 深圳市消委會支持35名消費者起訴
「我們太生氣了,這個商家收了錢就找不到人了,我們這群家長去了很多部門投訴都沒辦法找到這個商家,難道我們就毫無辦法了嗎?」2019年3月,市消委會共接待35名消費者的上門投訴,消費者訴稱深圳市本港中視影業有限公司在收取少兒演藝培訓費用後,無故停課,導致消費者權益嚴重受損。消費者多次與商家進行溝通,該公司均念起「拖字經」,這樣的「老賴」公司讓35名「中套」的消費者極其憤慨卻又無奈。
去年9月19日,市消委會積極擔負起消費者「娘家人」的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第七款「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的規定,指派1名公益律師作為消費者的代理人,支持消費者向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對深圳市本港中視影業有限公司的訴訟。
今年2月26日。法院判決消費者勝訴,判決生效後,深圳市本港中視影業有限公司及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市消委會堅決「追到底、問到底」,幫助消費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不良商家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意味著,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失信被執行人將不能有乘坐飛機、購買不動產、旅遊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深圳市消委會以實際行動支持消費者維權,連勝4起訴訟,卻沒有拿回一分錢。對此,你如何看?
中國市場監管報 記者 喻山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