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6月9日再訊。
去年國慶日示威衝突,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在荃灣遭警員實彈打中胸部,事後聯同其餘5男1女示威者,被控襲警,參與暴動及縱火等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法官郭偉健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再訊,以待律師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和核對文件。以往中槍少年候訊期間毋須向警署報到,郭官認為他康復進展良好,決定一視同仁,統一案中七被告各須每周六向警署報到。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資料圖片
7名被告依次為清潔工陳珩(39歲)、VTC一年級學生陳金國(19歲)、程式員李振文(25歲)、VTC三年級學生馮清華(21歲)、香港專上學院二年級學生郭小琴(22歲)、中槍中五學生曾志健(18歲)和香港理工大學博士生邱宏達(26歲)。
中槍少年曾志健(綠色口罩)。
首被告陳珩向法庭表示,將不會聘請律師,親自出庭自辯。法官提醒他儘早預備案件,下次提訊將有機會要求被告答辯。
由於案中涉及兩個時間地點,牽涉證人有不同,辯方正考慮申請將案件分拆進行審訊。辯方將於6月9日作出決定。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