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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大聲公襲警 區諾軒被控兩項襲警罪罪成

政事

涉以大聲公襲警 區諾軒被控兩項襲警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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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大聲公襲警 區諾軒被控兩項襲警罪罪成

2020年04月06日 16:32 最後更新:16:33

區諾軒被指於去年7月以「大聲公」敲打警盾。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聲公」的聲浪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適。區否認兩項襲警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兩項襲警罪成。

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兩項襲警罪成。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兩項襲警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區諾軒,現年32歲,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區諾軒被控兩項襲警罪成。

區諾軒被控兩項襲警罪成。

梁官裁決時指控方4名證人證供清晰直接,接受盤問時亦沒有迴避,接納他們證供。就敲打警員的襲警罪,梁官指出被告的行為是否令到警員關志豪感到「驚」以及有否憂慮的表現,會是構成控罪的原素。雖然關在較早時口供未有提到自己「驚」,但亦有指自己當時「呆咗」,而在片中關用力抓緊盾牌,亦可考慮到自己會遭受非法武力。

區諾軒。資料圖片

區諾軒。資料圖片

辯方指被告以「大聲公」敲打警員盾牌,不過是想吸引警員注意,停止他們執行職務。但梁官認為說法並不合理,因被告若要作出調停,不應向前線的警員表達訴求,而是應向更高級的指揮官表示,不接納此說法。

區諾軒。資料圖片

區諾軒。資料圖片

由於梁官戴著口罩,即使在庭內的公眾人士亦未能聽到裁決原因,不斷有人試圖舉手示意。期間「長毛」梁國雄突走到區諾軒身旁,同時向律師表示連他自己亦聽不清裁決,辯方資深大律師則望梁官可「大聲少少」,案件需一度押後作技術調整。休庭後,梁官表示設備未完備,最終需「轉庭」繼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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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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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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