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繳付約6萬元的保證金。
旺角一名準備向財務公司借錢的21歲男子,懷疑被自稱財務中介的騙徒騙走6萬元,報警求助。
事主昨午2時21分報案,指經朋友認識一名男子,對方報稱為一名財務中介,並聲稱可協助向財務公司貸款約60萬元,要求事主先繳付約6萬元的保證金。
事主按指示向該名男子繳交現金後,向財務公司查證時發現並無有關借貸紀錄,該名男子亦失去聯絡,事主懷疑受騙,於是報案。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社會事
事主繳付約6萬元的保證金。
旺角一名準備向財務公司借錢的21歲男子,懷疑被自稱財務中介的騙徒騙走6萬元,報警求助。
事主昨午2時21分報案,指經朋友認識一名男子,對方報稱為一名財務中介,並聲稱可協助向財務公司貸款約60萬元,要求事主先繳付約6萬元的保證金。
事主按指示向該名男子繳交現金後,向財務公司查證時發現並無有關借貸紀錄,該名男子亦失去聯絡,事主懷疑受騙,於是報案。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印度籍21歲男子涉一宗中環街頭搶劫,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件,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中區警區刑事調查(二)總督察阮潔雯8月17日簡介案情指,2023年8月13日早上11點10分左右,警方接到市民報案,指一名中國籍女子在中環和安里突然被一名賊人從後面踢跌倒地,並搶去其手提電話和銀包,銀包內有$3000現金和多張信用卡,被搶去的財物總值約$11,000。受害人頭、手、同腳多處擦損。賊人得手後迅即逃離現場,同日於中環及屯門多個店舖內利用受害人的信用卡購物,涉及金額大約$54,000。
港島總區刑事部聯同中區警區的警員經過深入調查,並翻查大量閉路電視之後,鎖定疑犯身份,並且在案發兩日後,8月15日在屯門拘捕一名男子。被捕人士是一名21歲印度籍男子,報稱地盤工人。
警方在搜查被捕人屋企時,找回被捕人案發時所穿衣物和配戴飾物,亦找回部份以受害人信用卡購買的贓物,包括手提電話和一些衣物。目前,被捕人正被警方扣留調查,案件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警方呼籲,搶劫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210章《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以終身監禁。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同樣同樣是嚴重既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