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防疫基金動用210億元。
港府繼第一輪防疫抗疫基金,動用300億元推出24項措施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詳情,當中再動用約210億元,提供16個支援項目。
支援教育行業:
(1) 3000所補習學校:每所40000元。
(2) 900間學校內的小賣部、食堂或餐廳營運者:每間80000元。
(3) 學校的飯盒供應商 (以一間學校計):每間10000元。
(4) 校車司機及褓姆:每人10000元。
(5) 在學校擔任導師、教練、培訓人員及興趣班營辦者:每人7500元。
(6) 註冊體育教練、社署資助機構興趣班導師:每人7500元。
支援建造業:
(1) 合資格的建造業工友:每人7500元。
(2) 合資格承建商、專門承造商和供應商,及主要建造業行業商會的公司會員:每間20000元。
(3) 合資格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電業、氣體工程、升降機、消防裝置等承辦商:每間10000元。
支援金融業:
(1) 合資格交易所參與者:每所50000元。
(2) 證監會持牌人:每人2000元。
支援地產代理:資助繳交24個月牌照費。
支援私人廢物收集商:每名8000元。
支援本地漁農生產者:每名10000元。
支援客運業:
(1) 每名常規的士及紅巴司機:每月補貼6000元,為期6個月 (非常規司機:一筆過7500元)。
(2) 的士、紅巴、非專營巴士、學校私家小巴及出租汽車的登記車主:一筆過補貼30000。
(3) 發還5間專營巴士公司、9間渡輪營辦商及電車公司實際常規維修費用及保費,實報實銷,為期6個月。
支援航空界:
(1) 按飛機數量發放補助金:小型飛機每架20萬元;大型飛機每架100萬元。
(2) 補助航空支援服務及貨運設施營運商:每間100萬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