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童模經紀人被曝要求家長拍寶寶私密照 當事人:正配合警方調查)

4月5日起,網友李女士(化名)連續在微博通過圖文形式爆料稱,童模經紀人潘某以影視需要為由,讓她拍攝揉按寶寶的腳,以及暴露寶寶生殖器的照片,拍攝過程中李女士懷疑對方繫戀童癖並拒絕繼續拍攝。李女士在網上曝光此事後,潘某告訴李女士自己是「突然昏頭」收錢做了此事,但有多位網友向李女士表示潘某繫戀童癖,曾猥褻兒童,不止一次要求家長拍寶寶裸露的照片。因此,李女士於4月6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李女士在微博上報告潘某讓其拍攝兒童私密照

潘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4月5日,他的確因為經濟緊張,按照客戶要求讓家長拍攝一些寶寶的腳和身體裸露的照片,從業5年接過兩次這樣的單,但均未傳播出去,「這件事的確是我的錯」。不過,潘某否認自己有戀童癖,並表示未將兒童照片售賣給色情網站。

4月8日,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湖塘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案正在調查中。

被曝要求家長拍攝寶寶光著屁股的照片

李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希望自己的男寶寶成為童模,便通過微博聯繫上潘某並添加了其微信。4月5日凌晨三四點鐘,潘某發微信讓李女士拍攝寶寶腳和全身的特寫照片,李女士表示時間太晚等天亮後再拍攝。

當日11時20分許,李女士拍攝了幾張寶寶腳的照片發給潘某。據李女士和潘某的微信聊天截圖顯示,潘某要求李女士拍攝「擺弄寶寶腳跟、腳趾的一些動作特寫」,並稱照片和視頻用於影視需要。

▲潘某對李女士稱拍攝用於影視宣傳

「那個時候,我只是覺得有些奇怪。」李女士表示,“然後潘某發了一些其他寶寶腳的照片,我看到有的腳上綁著繩子,就覺得有點不對勁,擔心是戀腳癖喜歡的圖片。但因為我是第一次接觸童模行業,不太懂,就用頭繩放在寶寶腳上拍了些照片。後來,他(潘某)又發來一個男孩光著屁股的照片,給人有性暗示的感覺,我就不願意拍了。”

聊天截圖顯示,4月5日下午1時,潘某要求李女士將寶寶的褲子脫掉,拍攝露出寶寶生殖器的照片,遭到了李女士的拒絕。隨後,李女士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因為我拍了100多張寶寶腳的照片給他,其中包括寶寶露臉的照片,很怕寶寶照片被他傳播出去,出現在黃色網站上。同時也希望其他家長不要被騙,讓寶寶遭受傷害。」

▲潘某讓李女士拍攝擺弄兒童腳部照片的聊天截圖

對此,潘某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李女士微博所傳的兩人聊天記錄屬實,「我確實讓幾個男寶寶的家長去拍過這種照片。因為我今年經濟很緊張,微信上有個客戶讓我找童模拍攝一些腳部的特寫照片,但是不會用於不好的傳播。我知道拍這樣的照片不太好,但是拍照片就有費用,所以接單了。」

「這件事的確是我的錯。我當時的想法是,萬一客戶說的是真的呢,我經濟又這麼緊張,就自己騙自己。」潘某說。

潘某表示,作為童模經紀人,他平時會按照客戶要求聯繫家長,讓家長拍攝寶寶的照片並通過網路傳輸給他,各個家長拍攝完成後,他將所有照片收集好後統一發給客戶。但是4月5日當天李女士就在網上發了微博,潘某也覺得這樣不好便找客戶理論,隨後被客戶刪除好友,「當時幾個男寶寶的家長沒有完成拍攝,所以照片我沒有發出去。而且,我在被客戶刪了後也把他刪了,沒有保存聊天截圖,導致我沒有證據證明自己說的內容屬實。」

經紀人否認販賣性暗示照片

4月5日,李女士將潘某讓她拍攝兒童私密照片的事情通過圖文形式發佈到微博上,多位網友也通過微博私信李女士或在她微博留言。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多位網友在李女士的微博下向其爆料了潘某以往的「種種劣跡」。有網友稱潘某有戀童癖,曾不止一次要求家長拍攝擺弄寶寶或者寶寶處於裸露狀態的照片;還網友表示潘某曾猥褻兒童導致兒童下體發炎,在片場偷拍小朋友換衣服的照片,曾販賣照片給其他戀童癖者,2018年時還被同行曝光。

還有網友在看到李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圖後,發微博稱懷疑潘某打著童模經紀人的旗號,背後存在兒童色情圖片的交易鏈條。

▲湖塘派出所接處警工作登記表

不少網友紛紛建議李女士報警。根據李女士提供的一份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湖塘派出所的接處警工作登記表顯示,4月6日,李女士向該局報警稱,她在微博上聯繫的一個童模經紀人讓她拍攝小孩的私密照片。

潘某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他正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並否認自己是戀童癖者。潘某稱,自己成為模特經紀人5年內,兩次接到此類拍攝兒童身體某部位特寫照片的單子,但都遭到了曝光,「我只做過兩次,而且都沒有開始就結束了,平時接的單子都是正常的。」

潘某稱,兩年前他第一次讓家長拍此類照片就遭到曝光,當時有網友指出潘某對童模過於親密,在片場偷拍小朋友換衣服的照片。潘某就此回應,在他做這份工作的前兩年,因為覺得一些童模非常可愛,在拍攝片場摸摸孩子的臉或者和童模做一些親密的互動,也會幫一些童模換衣服。

「家長覺得沒有什麼,但是有些人就覺得我做的動作有些過分吧,如果我是女的大家可能就會覺得是正常的。」潘某說,童模在片場拍攝的過程中,自己也會用手機拍照,從某種角度上看可能像拍攝兒童換衣服的照片,讓人誤解。之前被網友曝光後,他與孩子接觸時就更加註意。

潘某表示,自己的確發了一些其他家長拍攝的寶寶照片給李女士,教她如何拍攝,但並沒有將家長發給他的寶寶腳部或身體特寫的照片販賣、傳播出去讓大量的人觀看,背後也不存在兒童色情圖片的交易鏈條;此外,潘某表示未曾猥褻兒童,「如果我真的做過,孩子的家長會放過我嗎?」

李女士表示,「潘某是不是戀童癖不清楚,但他索要寶寶腳和露下體照片且大量持有的行為並不正常。他在微博上發私信說是因為壓力大,所以才收別人錢做這種事,是初犯。但是據我接到的爆料,潘某讓家長拍寶寶腳甚至是露下體的照片的行為已有好幾年了。」

4月8日,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湖塘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員稱,李女士的確到該派出所報過案,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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