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6月18日。
去年10月13日「18區開花」示威行動,年輕女文員疑於黃大仙衝突中被搜出鐵鉗及剪刀,面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並有所意圖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要求被告答辯,惟辯方希望先索取法律文件及意見,故此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轉往九龍城法院再訊,其間被告須交出3000元保釋金、不得離港,並定期往警署報到。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報稱為文員的被告趙靖瑤(24歲)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龍蟠街3號鑽石山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外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2把鐵鉗及4把剪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去年「18區開花」示威中多人被捕。 資料圖片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