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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師學徒踐踏及焚燒國旗 判240小時服務令

政事

咖啡師學徒踐踏及焚燒國旗 判240小時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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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師學徒踐踏及焚燒國旗 判240小時服務令

2020年04月15日 16:30 最後更新:16:53

判240小時服務令

判240小時服務令

判240小時服務令

年輕咖啡師學徒去年9月夥同其他參與「光復屯門公園」的示威者,在屯門大會堂外撕毀、踐踏及焚燒國旗,他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控方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出再度押後判刑,以待上訴庭就同罪刑罰頒下量刑指引,惟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認為案件再押後會對被告構成不公,拒絕申請。裁判官判刑時認為被告犯案屬一時衝動,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和尊嚴,侮辱國旗罪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0和監禁3年,背景報告指,案中被告21歲咖啡師學徒鄧智樂是一名善良和勤奮好學的青年。被告去年9月21日曾撕毀,點燃和踐踏國旗,刑罰不能忽視被告當日攜帶火機參與遊行,雖沒不證據顯示目的為何,但案情指他確實有點燃國旗。

裁判官拒絕押後判刑申請,認為案件再押後對被告會構成不公,控方申請時指上訴庭已接納侮辱國旗罪的刑期覆核,但裁判官認為聆訊至今仍未排期,無法估計何時將有裁決,故再進一步押後有機會對被告構成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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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元朗將國旗及區旗丢進明渠 認罪被判囚45日

2024年03月27日 11:12 最後更新:14:01

一名無業男子去年7月在港鐵朗屏站附近,搖晃懸掛路邊的國旗及區旗,並掉進明渠。被告在受審前承認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45日。

案情指,為慶祝香港回歸,元朗明渠上的行人路欄杆掛有共11面國旗及7面區旗。去年7月3日,一名女途人路經港鐵朗屏站D出口附近時,目擊被告先後搖晃掛在欄杆的國旗及區旗,並丢進明渠,該名女途人取出電話拍攝情況並報警。警方到場後,在明渠檢獲一面國旗及區旗,分別有2處及1處黑色污漬,區旗的旗杆有劃痕,被告翌日在天水圍住所被補。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代表求情指,案發時,被告因失業及經濟壓力與家人出現衝突,在前往元朗購物途中,一時以錯誤方式宣洩才犯案,並非有預謀。被告犯案後有悔意,承諾不會重犯,早前已找到全職工作。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指,國旗及區旗有象徵國家主權的意義,無論涉案旗幟有沒有被弄污,被告把旗拆出來的行為已是侮辱,認罪扣減刑期後作出有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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