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裁判官裁定控方影片真確性並無不妥。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務人員涉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處圍毆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各被裁定襲擊罪成判囚兩年。其中兩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其餘5警本月初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許可遭拒,終審法院今頒下判辭解釋,原審裁判官裁定控方影片真確性並無不妥,包括他已充分考慮了接納影片呈堂後,足以在亳無合理疑點下入罪被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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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提出,下級法庭沒有運用測試準則,接納網上公開片段為呈堂證供。申請人指涉案片段被納入為呈堂證供的影片是控方由YouTube 和TVB網上公開平台下載,並非由TVB或電視台直接提供,控方不能證實誰上載或影片是否曾被修改,判辭中反駁,原審裁判官採用的方式,包括傳召3名節目監製,技術人員等專業人員核實影片採集過程,裁定影片的合乎真確性而呈堂,裁決中已顯示裁判官並非只考慮證據能否構成定罪,他亦分別從呈堂目的性作考慮。

5警提終極上訴只有黃祖成列席聆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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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辭中又解釋,申請人誤解原審裁判官的意思,他並不只是評估影片是否亳無合理疑點,而也考慮到納入影片為呈堂證據後,足以在亳無合理疑點下入罪被告的可能性。

申請人又提出,既然有原裝未經修剪的影片是存在但沒有被採用,在公開平台上或有機會經修剪的版本不應受接納。但法官在判辭中反駁,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在沒有原版影片,會蒙受什麼程度的不利。

5名申請人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偵緝警員陳少丹和關嘉豪。至於餘下兩名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去年已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