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聲公」的聲浪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適。
經審訊後,區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他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區諾軒,現年32歲,2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政事
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聲公」的聲浪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適。
經審訊後,區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他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區諾軒,現年32歲,2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