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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撕連儂牆文宣襲2途人 官:不排除判監

政事

19歲男撕連儂牆文宣襲2途人 官:不排除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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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撕連儂牆文宣襲2途人 官:不排除判監

2020年04月27日 11:49 最後更新:12:20

辯方求情指被告受721事件影響犯案

19歲學生去年7月在北角撕毀連儂牆文宣,並發難襲擊兩名上前阻止的途人,令一名五旬男子髖骨骨折脫臼。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辨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自閉症,加上受721事件影響情緒才犯錯。惟林希維裁判官表示,不論721發生何事,是次爭端實由被告引起,更令受害人需動刀施手術。考慮被告年輕,法庭會為他索取勞教、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但明言不排除判監的可能。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資料圖片

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資料圖片

被告鄭洞僊被控在去年7月22日,在北角港鐵站B1出口襲擊男子曾威志及梁子維。

事發當晚,曾及梁見到被告撕毀連儂牆文宣,遂上前阻止,期間梁以手機拍下過程。被告突然發難推跌曾,並向他揮拳攻擊。梁見狀馬上放下手機調停,並將被告制服,過程中遭被告刮傷左前臂。驗傷報告顯示曾的髖骨骨折脫臼、手腕擦傷,梁的左前臂則紅腫擦傷。

辯方求情時提及,案發時被告在新界任待應生,事發前一天元朗發生721事件,令他擔心示威會威脅自己安全,在情緒受因下才犯事,並無意圖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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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先後兩宗持刀襲擊傷人案 2男受傷送院暫無人被捕

2024年04月24日 10:38 最後更新:11:49

上水周二晚深夜及周三清晨先後發生傷人案,暫時無人被捕。

清晨5時許,一名25歲男子在上水劍橋廣場對開,被3至4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用刀襲擊,疑兇登上私家車逃去。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列作傷人案處理。傷者頭及背部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其後轉送威爾斯親王醫院。

威爾斯親王醫院。資料圖片

威爾斯親王醫院。資料圖片

23日晚深夜11時許,上水清河邨清譽樓亦發生傷人案,一名23歲男子被約10名身穿黑色衣物的本地男子以刀襲擊。疑兇往雞嶺方向逃去,傷者頭及四肢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

兩宗案件均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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