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課宜採取彈性安排。
由於疫情有放緩趨勢,有傳教育局考慮文憑試後復課。教評會發表聲明指,復課宜採取彈性安排,建議在5月下旬,應安排中三至中五復課,中三復課以便進行中四的選科輔導,中四、中五則為協助學生準備文憑試,並指復課應以半日上課為主。
中小學復課時間仍然未明朗。 資料圖片
教評會同時建議,6月上旬可考慮初中及小五及小六復課,6月下旬則小一至小四復課。如6月中,小五、小六尚未能復課,教育局宜盡早宣布小五呈分試及中一入學前測驗的安排。
另外,幼稚園高班應可復課,而低班同學則可視高班復課後之疫情,按醫學專家意見,於一星期內,可考慮復課,而同時間,特殊學校也可作一併處理。教育局也應調整中一放榜的流程以利小六、中一的銜接。
該會又指,教育局可按疫情狀况,取得醫學專家意見,考慮是否暫停較動態的上課(如體育課);衛生署應為學校提供防疫指引,包括防疫的措施(課室的安全距離、校巴的人數限制等);考評局應及早通知中五各科的校本評核安排。
教育局公布,2024/25學年起,以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與「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取代「語文能力評核」的筆試及口試,「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則維持,局方與考評局合辦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及口試於新學年起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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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局發出的通函,教師須在IELTS整體評級中達到7.5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級;普通話方面,要求在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中獲得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
英文科主任須在IELTS中整體評級達到8級或以上,並在同一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均達到不低於7.5級。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IELTS成績設有兩年有效期,新聘或新調派任教英文科的在職常額教師,須持有有效成績方視為達到語文能力要求,如教師在開始任教英文科時,所持有的IELTS 成績已符合相關指定要求,並仍然有效,則毋須再次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