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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宜弘夫婦涉挪公司款 刑事偵查結案證監民事提控

社會事

黃宜弘夫婦涉挪公司款 刑事偵查結案證監民事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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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宜弘夫婦涉挪公司款 刑事偵查結案證監民事提控

2020年05月07日 08:30 最後更新:08:32

證監會於去年10月25日以民事方式入稟指控梁鳳儀及黃宜弘等。

《星島日報》於本周一獨家報道,上市公司勤+緣創辦人梁鳳儀博士及其夫婿黃宜弘,被證監會入稟高院,指控2人於10年至12年期間,借用21個「人頭」成立10多家離岸公司,在10宗涉及電視劇播映權的交易中挪用公司高達7000多萬元資金。消息指證監會早於2014年介入調查,並於18年將事件轉交執法機構接手,但有關執法機構經過1年的刑事偵查後決定結案,而非有傳媒所指黃宜弘夫婦面臨刑事調查,或質疑為何先民事後刑事的說法。

消息稱,黃宜弘夫婦於13年9月辭去勤+緣所有董事職位後,由新班子接任並將公司改名,現稱「星美文化旅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2366),「星美文化」新一批管理層接手查數後,懷疑公司帳目有奇怪,乃向證監會投訴。根據證監會於去年10月底向高院入稟的狀書中,提及證監會曾召見梁鳳儀及駐守福建勤+緣影視製作傳播中心的負責人,證監會認為2人的解釋不實,約於2018年向本港執法機構投訴,並把相關的資料文件交予執法部門,直至去年9月執法部門認為事件沒有足夠的表面證據支持刑事檢控,最終決定終止調查及結案。

黃宜弘。資料圖片

黃宜弘。資料圖片

據悉,證監會在刑事調查終結後,乃於去年10月25日以民事方式,正式入稟高院指控勤+緣創辦人梁鳳儀及其夫婿黃宜弘,以及勤+緣媒體服務有限公司等。證監會的入稟狀指控梁黃於10年至12年期間,借用21個人頭成立多家BVI(離岸公司),將48套合共176集的電視劇播映權賣予上市公司,涉及總額為3億2775萬多元。入稟狀指,上述交易價格被抬高,藉此挪用公司高達7000萬港元。

梁鳳儀與黃宜弘在《星島日報》獨家報道見報後,當晚發表聲明表示,「我們完全不同意是項民事指控,該訴訟已於去年10月進入司法程序,過去6個多月,我們的律師團體全力抗辯,深信最終本案會獲得公平處理。」

黃宜弘夫婦。資料圖片

黃宜弘夫婦。資料圖片

證監會在入稟狀指,梁鳳儀於10年6月至11年7月透過全屬於集團的兩家離岸公司,即興鴻業國際和鋒悅企業有限公司,向9家離岸供應商達成10宗可疑的買賣合約協議交易,而9家離岸有限公司,分別為皇裕、恆彩、寶源貿易、世天集團、恆佳控股、恆諾、茂展、中源企業及豐業控股等。興鴻業國際於11年9月至12月期間,將其中13部電視劇版權出售給4家離岸公司,但註明指定的播放時間及區域。而買方於12年3月16日至20日期間共支付4524萬港元給賣方興鴻業的代表公司Jaco Resources。

證監會指,上述的電視劇集版權買賣交易根本不是真實的正常交易,而是由梁鳳儀,或梁夫婿黃宜弘有份參與的一個欺詐計畫,目的是要挪用集團大量資產,然後轉移至由梁所控制的名下公司Triglory Corporation,Silver Investment及Sky Joy Holdings ,但公司其他股東及成員事前全不知情。

證監會。資料圖片

證監會。資料圖片

入稟又指,交易涉及離岸公司董事或授權簽署人均與梁或黃二人有密切的關係,全部都是梁黃的相熟朋友,或是集團的員工。當中涉及21個「人頭」,分別為梁私人助理的家姑、奶奶的兩名子女均是梁鳳儀所立「平安囑」的受益人,另包括梁契爺的胞弟、契爺的朋友與親戚、梁的契媽、契媽的姊妹、梁的密友、梁的好友夫婦及其女兒、梁公司的司機,或在集團工作多年的員工,或專責處理梁黃財務事宜的私人助理,該私人助理的丈夫亦是梁「平安囑」的受益人,梁在國內附屬公司的助理,和梁黃名下公司的信託人等。證監會要求法庭下令3人要對集團蒙受的損失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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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提防CBEX集團及Bitget Pro或涉欺詐活動

2024年04月23日 22:29 最後更新:22:55

證監會告誡公眾,提防以CBEX集團及Bitget Pro名稱運作的實體,涉嫌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欺詐活動。

證監會指,投資者報稱在提取虛擬資產時遇到困難或出現未經授權的提款。證監會懷疑有關平台可能曾以偽造的提款紀錄欺騙投資者。

證監會官網截圖

證監會官網截圖

警方已應證監會要求,採取行動封鎖相關網站。雖然有關網站已被封鎖,但公眾應提防騙徒可能繼續建立具有相似域名的網站。

證監會亦已於23日將CBEX集團及Bitget Pro以及兩者各自的相關網站,列入證監會可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警示名單。

證監會提醒投資者作出投資決定時應保持警惕和提防欺詐行為。

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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