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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禁蒙面法》部分違憲裁決 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

政事

律政司就《禁蒙面法》部分違憲裁決  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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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禁蒙面法》部分違憲裁決 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

2020年05月07日 22:19 最後更新:22:45

上訴庭早前裁定政府上訴部分得直。

上訴庭早前就《禁蒙面法》一案,裁定政府上訴部份得直,但在合法集結中限制蒙面,和警方要求市民脫下面罩而言,上訴庭維持原訟庭指這兩部份是違憲的決定。律政司已就上訴庭的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去年爆發的修例風波持續大半年。資料圖片

去年爆發的修例風波持續大半年。資料圖片

上訴庭早前裁定政府上訴部分得直,指特首用緊急條例定立規例並不違憲。《禁蒙面法》在非法集結及未經准許集結的監督同樣不違憲。

去年爆發的修例風波持續大半年。資料圖片

去年爆發的修例風波持續大半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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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蒙面法實施翌日衝突 7人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2023年07月29日 12:40 最後更新:13:47

政府2019年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法例實施翌日多區發生大規模衝突,灣仔一帶有人投擲物品及拆磚搬磚等,8名男女經審訊後,其中7人被裁定暴動罪成,1人罪名不成立,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16日聽取求情,下月26日判刑。7名罪成被告還押候判。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8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於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以及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範圍參與暴動。年齡介乎16至34歲,分別報稱學生、文員及設計師的7名被告被裁定罪成,餘下1名20歲學生罪名不成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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