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悅:票控完全不合理,將會循法律途徑申訴。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指,自己與男朋友晚上於旺角豉油街被警方指因違反限聚令被票控,並指被多名警員侮辱。
警方在旺角部署。
黃子悅晚上在社交媒體發文指,當時僅有兩人,與身旁的人亦完全不認識亦沒有任何交談。她又指,二人原本打算前往附近商店購物,到達豉油街通菜街交界時遇到警方追捕一名市民,因此停下進行攝錄,為時不足3分鐘。她又指,二人一直停留在封鎖線外,突然被警方粗暴推撞,強行拉扯進封鎖線內喝罵,並指他們違反限聚令。
黃子悅FB圖片
她又指,警察對她進行搜身期間,要求解鎖電話,並指懷疑其電話是被盜竊物品。她指,自己因警方沒有任何合理懷疑和證據而拒絕,並指警察其後因看到電話wallpaper而妥協。她續指,多名防暴警員對她出言侮辱,作出言語性騷擾,評論其身材。她又指,是次票控完全不合理,將會循法律途徑申訴。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