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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站拖消防喉大肆破壞 男侍應認貪玩判監8月

政事

旺角站拖消防喉大肆破壞 男侍應認貪玩判監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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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站拖消防喉大肆破壞 男侍應認貪玩判監8月

2020年05月13日 17:43 最後更新:05月14日 09:08

入獄8個月

30歲男侍應去年9月初不滿港鐵拒絕公開完整8.31太子站閉路電視片段,聯同其他示威者無視法庭禁制令,到旺角站內大肆破壞。他承認當晚拔出消防喉令大堂水浸和破壞光管,導致港鐵損失逾26萬。他警誡下承認因貪玩而犯案,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指案件涉及有規模,有組織性的破壞行為,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8個月。

當晚逾百名示威者進入旺角港鐵站大肆破壞。資料圖片

當晚逾百名示威者進入旺角港鐵站大肆破壞。資料圖片

案發去年9月6日晚上10點左右,逾百名示威者進入旺角港鐵站,破壞入閘機,圍欄,玻璃門等設施,當時港鐵已獲高院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站內作破壞行為。其中被告被閉路電視拍下,他拔出兩條消防喉導致E出口大堂水浸,一共有6部入閘機,8部售票機,一個電視屏幕和一部八達通查閱機因此浸在水裏。然後被告再用行山桿破壞一道光管和一部閉路電視。

經評估後港鐵當日一共有110萬財物被毀,單就被告所破壞的設施已佔逾26萬。

被告警誡下在錄影會面中,在閉路電視中認出自己,承認因貪玩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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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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