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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被踩爛棍傷便衣警 中年婦判囚2個月

政事

文宣被踩爛棍傷便衣警 中年婦判囚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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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被踩爛棍傷便衣警 中年婦判囚2個月

2020年05月14日 17:36 最後更新:18:16

辯方求情時指她因感到被警員冒犯,一時衝動而犯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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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長期病的56歲婦人於去年國慶日在太子站外張貼文宣時,聲稱遭便衣警以粗口指罵及被踩爛文宣,一時衝動而用塗抹漿糊的棍打傷警員的手臂。婦人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本案發生之際社會正產生變化,人與人之間往往因「一啲事項」而產生分歧和對立,互信和互重跌到低點,故被告張貼文宣時理應「必然預計到會俾人指罵」,受到冒犯也應是「預計之內」,故不接受辯方以「被告受冒犯而犯案」作求情理由,判處她即時監禁2個月。坐輪椅的被告被還押前,向在旁聽席的家人揮手道別,她的家人低頭啜泣。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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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患有紅斑狼瘡症、糖尿病、腎炎等多種長期病,令她的左腳不良於行,現須以輪椅代步。她因感到被警員冒犯,一時衝動而犯案,與她一貫的性格不符,屬單一事件。她的女兒亦承諾會好好監管母親,希望法庭能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或緩刑。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被告犯案時使用武器令警員受輕傷,並相當可能令附近的人情緒高漲,令情況更加危險。雖然被告身體欠佳,但考慮所有情況下,仍覺得判監是適合刑罰。

被告蔡妙兒承認於去年10月1日在太子港鐵站B1出口外襲擊男子羅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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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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