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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童採訪示威 余德寶:勞工處去信「深學媒體」調查

政事

12歲童採訪示威 余德寶:勞工處去信「深學媒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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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童採訪示威 余德寶:勞工處去信「深學媒體」調查

2020年05月14日 19:26 最後更新:19:55

「深學媒體」向余求助,正尋求法律意見。

公民黨區議員余德寶表示,勞工處去信網上媒體「深學媒體」,跟進12歲學生記者採訪尖沙嘴海港城示威活動的事件,信件指勞工視察科現正處理,要求「深學媒體」下周三或之前與處方聯絡。余德寶表示,「深學媒體」已向他求助,正尋求法律意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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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一名身穿印有「記者」黃背心的12歲姓陸男童連同另外一名16歲少女,報稱為「深學媒體」學生記者,在尖沙嘴海港城採訪示威活動,被警員質疑為「非法童工」,帶返警署調查。姓陸男童其母被警方警告涉干犯保護兒童令,若再犯須負刑事責任。

學生記者被帶返警署。資料圖片

學生記者被帶返警署。資料圖片

警方稱,警員考慮兩名未成年人安全,將他們帶回警署,並沒拘捕,也聯絡其監護人把他們帶走。「深學媒體」當晚曾發聲明,稱該媒體記者為大專生及中學生,作義務採訪,該兩名記者不受勞工條例規管,不符合非法勞工的指控。

記協表示,記協學生會員須為就讀新聞或傳播學系的大專生,不包括中學生,記者須清楚了解自己角色是記錄者,而非參與者,工作期間不應參與抗議、叫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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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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