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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再培訓」鼓勵成員持續進修 首階段自願性質日後倡改強制性

社會事

大律師公會「再培訓」鼓勵成員持續進修 首階段自願性質日後倡改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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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再培訓」鼓勵成員持續進修 首階段自願性質日後倡改強制性

2020年05月18日 10:53 最後更新:10:55

公會將於2022年底審查自願計畫。

《星島日報》得悉,香港大律師公會將於今年7月1日起向逾1000名成員實施自願性的「持續專業發展計畫」,希望各執業大律師能與時並進,提升個人的法律專業知識以及技能,並給予成員兩年半適應期,公會將於2022年底審查自願計畫,並從成員取得意見後,向首席法官提出建議,改為「強制性的持續專業發展」計畫,並引入成為公會的法定規則和行為守則,屆時或會設專業發展積分制,規定各成員獲得指定積分後,才能每年申領執業證書。

大律師公會將於7月起,向成員實施自願性的「持續專業發展計畫」。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將於7月起,向成員實施自願性的「持續專業發展計畫」。資料圖片

消息稱,公會今次引入的「持續專業發展計畫」(scheme of 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簡稱(CPD),主要是受到外來壓力,因為無論司法機構、香港律師會、醫生、中醫或會計師等,都需要持續進修,而這「再培訓」計畫已成為一項強制性要求。執業大律師將根據其專業領域,規劃自己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涉及法律知識和技能,而持續專業發展計畫的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大律師的主動性和自律,故現階段先向各成員介紹該計畫的重要性,以協助成員於今年7月1日加入自願計畫,稍後會向各成員交代有關細節。

江樂士稱,律師和醫生從事CPD已有很長時間。資料圖片

江樂士稱,律師和醫生從事CPD已有很長時間。資料圖片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回應《星島日報》稱,律師和醫生從事CPD已有很長時間。今次香港大律師公會於初期選擇自願性的方案,而不是積分模式的安排,比起英國於2017年前必須獲得12個小時CPD積分較為寬鬆。因此,大律師公會需要明確說明該計畫將涵蓋的法律知識,上庭打官司的盤問技巧,執業的實踐管理,網上課程和研究,以及專業操守等,絕非包括日常工作,更新社交媒體帳戶等。

江樂士指,若要令CPD完全有效地實踐,該計畫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執行機制,否則某些人可能不會認真對待該計畫,這可能會影響其可靠性,例如,如果大狀未能在1年內獲得15個CPD積分, 便會喪失每年申領的執業證書。

湯家驊對於公會推出CPD計畫表示支持。資料圖片

湯家驊對於公會推出CPD計畫表示支持。資料圖片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於公會推出CPD計畫表示支持,不但令法律界人士與時俱進,發展得更全面,亦能提升資歷較淺的大律師質素,學習如何上庭打官司和盤問證人等技巧,但據他所知,已有「資深」大律師銜頭,在CPD計畫中可獲得豁免,但資深大狀卻要開立講座,教導年資淺的大狀,為公會作出貢獻。

私人執業有27年的女大狀李倩文則對CPD有保留,因為專打刑事案的大狀與證人在庭上須鬥智鬥力和臨場應變,而智力屬天賦的,在書本或課堂上永遠都不能學到,刑事案大狀要靠個人工作經驗所累積的,例如要多上庭打官司,才能知悉每位法官的脾性,在盤問證人時亦要隨機應變,視乎證人即場的回應,又譬如為被告進行求情時,每個被告都有不同的背景,絕不能一本通書睇到老。

另有資深大律師亦同意專打刑事案的大狀,毋必要強制性參與CPD計畫,因為刑事案大狀罕有中途要發展其他專業領域,與律師會成員的工作性質大有不同,不能相提並論,但據他所知,司法機構亦有類似的進修課程,由現任或已退休的上訴庭法官教授下級法官如何撰寫刑事裁決或民事判詞,以避免存有漏洞,供任何一方提出上訴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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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建議分階段執行,第一階段將於今年7月1日開始,為自願性持續專業發展計畫,目的是讓大律師在一段時間內熟悉持續專業發展計畫的運作和要求,沒有對違規行為進行任何制裁,預計第一階段將持續到2022年底。在第一階段快要結束時,公會將審查自願計畫,並從成員取得意見後,向首席法官提出建議,實施強制性CPD計畫,並修改法定規則和行為守則,以執行強制性CPD計畫。

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完成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逐條審議工作。大律師公會表示,公會早前已就政府展開23條立法諮詢提交詳盡建議書。

公會希望《草案》會盡量採納其意見書提出的建議,除符合《基本法》規定外,亦在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人權兩者取得平衡。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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