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因警員衣服上根本沒有鞋印故改口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大三罷,全港各區均有人以不同方式堵路,試圖癱瘓交通。29歲小學男教師被指於清晨時在迴旋處慢駛,遭警員截查時涉踢向警員腹部。他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開審。警員今作供時指,當時兩人十分近,被告舉起右腳時膝撞其腹部,而非腳踢中腹部。遭辯方質疑因其衣服上根本沒有鞋印,故今改口指自己遭膝撞,而非被踢,警員否認。
29歲教師楊博文涉於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響應駕車慢駛期間,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踢一名上前截查的警員腹部。
涉嫌被襲擊的警長鍾宏業供稱,案發日清晨6時半左右,被告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兩度以時速10公里打圈慢駛。他於是上前截查,雙方到路邊停車。鍾懷疑車內有非法物品表示要搜車,被告卻表現激動一度打算上車離開,遭其他警員制止時掙扎,欲踢腳時膝蓋撞到警員腹部。警員另指整個過程被告沒有說話。
辯方則質疑鍾聲言被告體型高大,又一直大力掙扎並撞到他,何以沒有到醫院驗傷,甚至未曾就傷勢拍照。辯方則提出另一版本,指出被截查時被告甫開門下車即遭人拉下車,推到路邊。被告回應鍾,稱自己在上班途中,鍾隨即斥被告。後有另一警員扯被告頭髮罵「和你塞啊拿?」並命令被告蹲下。後被告站立後,突有警員抱起被告右腳,他失重心差點向後跌,抱腳警員卻稱「你做咩踢我?」後警員放手,將被被告壓面磨地,亦有警員揸被告下陰、打背及臀,將之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