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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涉腳踢警腹部 警員今改口遭膝撞

政事

小學教師涉腳踢警腹部 警員今改口遭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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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涉腳踢警腹部 警員今改口遭膝撞

2020年05月22日 14:22 最後更新:14:24

辯方質疑因警員衣服上根本沒有鞋印故改口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大三罷,全港各區均有人以不同方式堵路,試圖癱瘓交通。29歲小學男教師被指於清晨時在迴旋處慢駛,遭警員截查時涉踢向警員腹部。他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開審。警員今作供時指,當時兩人十分近,被告舉起右腳時膝撞其腹部,而非腳踢中腹部。遭辯方質疑因其衣服上根本沒有鞋印,故今改口指自己遭膝撞,而非被踢,警員否認。

被襲警長鍾宏業。

被襲警長鍾宏業。

29歲教師楊博文涉於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響應駕車慢駛期間,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踢一名上前截查的警員腹部。

涉嫌被襲擊的警長鍾宏業供稱,案發日清晨6時半左右,被告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兩度以時速10公里打圈慢駛。他於是上前截查,雙方到路邊停車。鍾懷疑車內有非法物品表示要搜車,被告卻表現激動一度打算上車離開,遭其他警員制止時掙扎,欲踢腳時膝蓋撞到警員腹部。警員另指整個過程被告沒有說話。

辯方則質疑鍾聲言被告體型高大,又一直大力掙扎並撞到他,何以沒有到醫院驗傷,甚至未曾就傷勢拍照。辯方則提出另一版本,指出被截查時被告甫開門下車即遭人拉下車,推到路邊。被告回應鍾,稱自己在上班途中,鍾隨即斥被告。後有另一警員扯被告頭髮罵「和你塞啊拿?」並命令被告蹲下。後被告站立後,突有警員抱起被告右腳,他失重心差點向後跌,抱腳警員卻稱「你做咩踢我?」後警員放手,將被被告壓面磨地,亦有警員揸被告下陰、打背及臀,將之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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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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