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

政事

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
政事

政事

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

2020年05月25日 12:44 最後更新:12:45

辯方質疑警長是主動捉被告的手才失平衡。

去年11月底警方就又一城襲警案件押解疑犯到九龍灣一工廈搜查。疑犯的胞姐當日經過工廈單位發難,被警方追截其間涉嫌踢傷和咬傷警長的右前臂,她今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事主稱自己遭被告捉住雙手,因此雙雙失平衡倒地。辯方質疑警長是主動捉被告的手才失平衡,之後更壓著被告心口導致她出現呼吸困難。警長亦不能肯定被告倒地後亂踢,是存心踢傷他。

被告韋秋盈今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資料圖片

被告韋秋盈今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資料圖片

41歲無業女被告韋秋盈,她被控於今年11月29日,兩次在九龍灣啟興道2號太平洋貿易中心地下大堂內,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偵緝警署警長49734盧嘉昇。

事主盧嘉昇供稱,當時接報兩名女子在17樓單位外大吵大鬧,又不願意透露其目的地。兩女離開17樓後,盧約8時半進入大廈大堂增援,並在大堂內表明身分後截停她們。被告大喊:「咩警察啫!」盧續呼喝:「我係警察,你哋邊度落黎」被告欲離開大堂,遭對方阻止。兩人推撞,稍後失平衡墮地,被告在地上繼續像踏單車般亂踢。兩人企起身後盧出示委任證表明身分,卻遭被告撲上,盧後來感到右手前臂一陣刺痛,驚覺被咬,動作維持約一至兩秒。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