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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懲教助理涉索燒鵝鴨 囚犯母:3度「咪咪嘴笑」問攞

社會事

前懲教助理涉索燒鵝鴨 囚犯母:3度「咪咪嘴笑」問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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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懲教助理涉索燒鵝鴨 囚犯母:3度「咪咪嘴笑」問攞

2020年05月25日 17:50 最後更新:18:01

囚犯母否認想用以賄賂被告

懲教署前一級懲教助理涉於前年農曆新年收受一名到訪的囚犯母親的燒鴨及向她索取燒鵝髀,被廉署揭發起訴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兩罪,案件今日開審。廉署傳召囚犯母親以特赦證人身份作證,她供稱被告曾於2017年至2018年間四度向她索取燒鵝髀,及至2018年農曆年初二,她帶同兩盒燒鴨探監,其中一盒放置在登記署給予被告。而懲教署從未收到被告的申報。

被告尹志亮(55歲)被控於2018年2月15日至17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一名壁屋囚犯的母親索取一隻燒鵝髀及接受一隻燒鴨。

被告尹志亮(左);囚犯母親朱妙雲(右)。

被告尹志亮(左);囚犯母親朱妙雲(右)。

囚犯母親朱妙雲供稱,其子兒於2017年5月被判入壁屋監獄,因而認識時任探訪室主管的被告,被告主動詢問而得知她與丈夫在街市經營燒味檔。

朱指出,被告曾三度「咪咪嘴笑」向他索取燒鵝脾,朱遂問被告「我俾燒鵝髀你有無問題㗎?」被告當時沒有回應。及至同年農曆除夕,被告主動問她「過年幾時嚟探個仔?」,之後更吩咐朱「咁你攞嚟啦」。數日後農曆初二,朱帶同兩盒燒鴨探監,並將其中一盒放在登記處給被告,向他道「恭喜發財」,被告遂抱拳回以「唔該晒」。

然而朱在辯方盤問下承認,自己清楚知道燒鴨屬不認可物品,不能帶入懲教署,但否認想用以賄賂被告。

辯方又指,年三十日當晚,被告其實並非向朱索取燒鵝髀,只是在與在場其他探訪家屬搭訕;而年初二當天被告曾向朱表示「你唔拎得呢啲嘢嚟㗎,我哋公務員唔要得。你攞返走,如果唔係我扔咗佢」,但朱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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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館前高層涉索賄加控貪污 轉介區院月底提訊

2024年02月08日 16:12 最後更新:16:56

一間報館的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索賄及貪污,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涉向下屬索賄,當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下屬收賄約88,000元,繼早前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後,再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與另外3項控罪一併提訊。被告准以3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新增的5項控罪分別指,43歲被告胡桁誌涉於2020至2022年期間,分別從銷售代表李國維及敖錦輝,收受5筆賄款,以協助兩人取得活動贊助。被告早前被控的3項控罪,分別指他涉嫌串謀李國維,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早前分別承認5項行賄罪,李國維另外承認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押後至3月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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