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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國家安全不屬自治範圍 23條不影響中央立法權

政事

律政司指國家安全不屬自治範圍 23條不影響中央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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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國家安全不屬自治範圍 23條不影響中央立法權

2020年05月25日 21:19 最後更新:21:32

律政司發表聲明,指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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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發言人發表聲明,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並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自治範圍之內。鑑於香港現時情況,以及香港在可見未來,自行就維護國家安全完成立法所面對的困難,中央有權力亦有責任制定全國性法律,從國家層面改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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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根據《基本法》第23條,香港獲授權訂立國家安全法,然而,這並不影響中央在國家層面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權力。

全國人大是中國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全國人大有權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作出決定。《決定》是根據《憲法》第31條、第62條以及《基本法》相關條文所作出。根據《決定》第6條,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適用於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

有關的全國性法律是屬於《基本法》第18條下的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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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及相關《說明》已清晰指出,全國人大會根據法律與「一國兩制」方針作出決定,並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基本法》第2條清楚訂明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第85條亦表明,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獨立在香港獲得尊重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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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將會由人大常委會制定、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及由香港特區公布的國家安全法,細節現時尚未公布,任何人都不適宜對該法案內容作出毫無根據的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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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公署強烈譴責七國集團惡意攻擊抹黑香港國安法

2024年04月20日 21:37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正告七國集團,香港國安立法正當必要,七國集團國家外長、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發表聲明,惡意攻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公署表示堅決反對及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有效堵塞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漏洞,是推動特區從大亂走向大治的轉捩點,這是任何不帶偏見的國家,都能看清的基本事實;國安條例的頒布實施更是為香港上了雙保險,得到香港市民廣泛支持擁護,一些西方國家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舉措坐立不安,實在令人費解。

網站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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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強調,美國與西方擁有全世界最嚴苛的國家安全法律,美國出台《美國國家安全法》、《間諜法》、《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等超過20部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冠絕全球;英國去年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案,將外國干預定義為刑事罪行,對涉案人士的自由施以各種限制,並進一步強化內政大臣和警方權力,美西方只許自己上鎖,卻不許香港閂門,雙標行徑虛偽至極,充分暴露其以港遏華的真正目的,為世人不齒。

發言人奉勸個別國家盡早從列強夢中醒來,正視現實,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立即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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